互聯網公司們忙著下架的存款產品到底是什麼?
去年12 月18 日開始,支付寶、京東、百度、騰訊、陸金所等公司陸續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由於當時監管部門並未公佈相關業務禁令,互聯網公司們集體行動引發了市場一些猜測。1 月15 日,第二隻靴子落下。
銀保監會、央行正式發布互聯網存款產品的管理規定,即《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只可以通過自營渠道邀請攬儲,禁止再藉道互聯網公司流量池邀請客戶開戶。
《晚點LatePost 》了解到,目前支付寶及度小滿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僅對老用戶可見,原持有產品不受影響,且老用戶可以繼續購買新產品。不清楚這是否和監管規定的“已經開展的存量業務到期自然結清” 衝突。
“互聯網存款產品” 指的是2018 年起流行的一種互聯網“攬儲” 模式,背景是中小型商業銀行試圖利用網絡突破攬儲地域限制。這與直接前往銀行存錢的最大區別是,互聯網存款產品利率水平比照商業銀行的長期定存,但可以像活期一樣隨時贖回。
根據開源證券研究所的整理,九成互聯網存款產品來自城商行和民營銀行,存期3-5年居多,平均利率較同期限的定期存款高出1個百分點左右。行業內的首款產品是2018年京東金融(現京東數科)和富民銀行合作的“富民寶”。
一位互金從業者告訴記者,互聯網公司相當於存款中介,為商業銀行找客戶,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買了相關互聯網存款產品的用戶,錢還是存到了銀行賬戶裡,利息也是由銀行支付。
這看起來是一樁三贏的生意。於用戶,可以通過互聯網平台集中展示的存款產品信息,選擇最具性價比的銀行存入;於銀行,可以不受地域限制,通過第三方平檯面向全體互聯網用戶吸收存款,部分城商行、民營銀行2019年存款規模甚至翻番;於平台,可以在收取銀行佣金的同時,豐富產品線吸引高粘性用戶。
但對於銀行來講,收到的每一筆高息儲蓄實際上是它的高息債務。對於儲戶來說的種種優點,比如開放性高、利率高、隨存隨取,到了銀行端就成了更高的借款成本(攬儲本質上是銀行向客戶借款)、客戶粘性低,導致平台存款穩定性遠低於線下整存整取,進而高估了銀行業的種種考核指標,形成監管漏洞。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去年11 月的演講中表示,有的中小銀行去年4 月才開通互聯網平台存款業務,短短幾個月時間已吸收存款200 多億元,佔其各項存款的比例快速攀升至25 %。“某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總額甚至占到其各項存款的70 %。”
孫天琦稱,加總11 家頭部平台上展示的銀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銀行50 多家,絕大部分為中小銀行,單戶存款金額大都在50 萬元(含)以下。而中小型民營銀行和城/農商行的經營穩定一直是近年來央行和銀保監會的關注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