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應暫停出租車、網約車等業務
針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呈多地零星散發與局部聚集性疫情爆發交織疊加的態勢,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中高風險地區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交運明電〔 2021〕15號)(簡稱《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部門特別是中高風險地區交通運輸部門要緊盯疫情防控形勢,切實強化防控措施,嚴密防範疫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擴散。
《通知》要求,要切實強化進出中高風險地區客運管控。各地原則上要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省際、市際道路客運和跨城公交。途經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客運班線,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上下客。要嚴格省際、市際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包車備案業務。有中高風險地區的城市原則上應當暫停出租車(含網約車,下同)、順風車的跨城業務和城市內的拼車業務。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決定擴大停運範圍的,按照地方有關部署執行。因疫情停運的,要指導客運經營者為相關旅客做好免費退票服務。當地暫停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運營的,要保障醫護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出行需要,並做好防疫應急物資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必需品等的運輸服務保障。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各地要督促客運經營著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冬春季疫情防控部署和最新版防控指南要求,進一步嚴格落實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頻次,嚴格落實旅客測溫、查驗健康碼、從業人員防護和健康監測、旅客佩戴口罩和發熱人員移交等要求,並結合春運疫情防控統一部署,提高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標準,堅決防止疫情通過交通運輸傳播。要督促指導客運經營者按規定執行實名制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調工作。要做好宣傳工作,引導人民群眾減少不必要的出行,減少在途風險。督促指導客運經營者建立完善健康碼親友代辦、工作人員代查等服務,不得將健康碼作為人員通行的唯一憑證。
《通知》明確,要適時恢復運輸服務。中高風險地區降為低風險地區後,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穩妥有序恢復運輸服務,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恢復運營前,要督促客運經營者做好駕駛員培訓、車輛維護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確保運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