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涉疫苗相關詐騙行為:毫不手軟、露頭就打
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有序開展的關鍵當口,卻有不法分子利用群眾的需求,藉機進行短信詐騙活動。這種行為不僅逾越了法律紅線,更挑戰道德底線,必須予以嚴厲打擊。新冠疫苗凝聚著科研人員的心血,被公眾寄予厚望,是打贏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這場硬仗的一個關鍵所在。
但令人憤怒的是,一些不法人員卻藉機仿冒“預約新冠疫苗接種”等名義,發送含有木馬病毒、釣魚網站鏈接的短信,實施詐騙。對這種新型詐騙方式大家應該提高警惕,相關部門必須也一定會對其露頭就打、毫不手軟。
詐騙是一直受到嚴厲打擊的刑事犯罪,而藉疫情防控進行詐騙更屬於在依法治國框架內進行司法嚴打的對象。早在去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聯合出台《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其中明確了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事實上,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詐騙等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政法機關在司法實踐中更將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
新出現的“疫苗短信詐騙”極具迷惑性,不僅騙老百姓的錢,更傷老百姓的心,還擾亂了疫苗接種的正常秩序。對類似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懲處,給予迎頭痛擊、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