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滴滴名下“花小豬”打車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被處罰
北京召開第206場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會上,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容軍通報:針對近期滴滴名下“花小豬”打車平台連續發生網約車駕駛員確診病例的情況,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加大對網約車和巡遊出租車疫情防控的監督檢查, 1月1日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5913人次,檢查網約出租汽車平台、巡遊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7626次。
查處網約車平台違法12起、網約出租車駕駛員違法109起、巡遊出租汽車違章205起,均從嚴從重進行了處罰。其中處罰“花小豬”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12起,罰款34萬元;處罰滴滴平台駕駛員96起,罰款107萬元。
按照出租汽車行業疫情防控要求,巡遊車和網約車在運營過程中應做好車輛消毒、通風、駕駛員戴口罩等防控工作。方向盤、座套等重點區域每4小時消毒一次;門把手、車窗升降按鈕等重點部位每運次消毒1次;開窗通風每運次1次。近期執法檢查反饋顯示,滴滴、“花小豬”等網約車平台公司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平台駕駛員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監督不到位等情況。同時,網約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存在不按要求消毒通風,不按要求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口罩的現象,也存在未對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進行勸阻的情況。
如滴滴平台駕駛員尹某某於1月6日在滴滴平台接單(青菜拼車單),駕駛京KE**17號車由海淀區清河科利源大廈載客至昌平區沙河五福家園,行程中未佩戴口罩,乘客向滴滴平台投訴,客服未能及時響應。經查,該駕駛員和車輛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執法部門已對滴滴平台和駕駛員分別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
再如滴滴平台駕駛員李某於1月9日在滴滴平台接單(快車單),駕駛車輛號牌為京KH**52,在大興國際機場P1停車樓載客去往丰台區馬家堡時,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駕駛員為河南籍,駕駛員和車輛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同日,滴滴平台駕駛員原某某在滴滴平台接單(快車單),駕駛車輛號牌為京ED**22,在大興國際機場P1停車樓載客去往通州區次佢時,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駕駛員為山西籍,駕駛員和車輛也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下一步,執法部門將對滴滴平台和相關駕駛員依法從重處罰。(總台央視記者何暢胡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