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送餐猝死“無勞動關係”成平台免責金牌?
不久前,外賣員因係統算法不斷壓縮配送時間而選擇逆行、闖紅燈,無形中形成安全隱患的消息引起熱議。近日,某外賣平台又因外賣員送餐時猝死,以平台以無勞動關係為由,願給家屬提供2000元一事被送上熱搜。
騎手猝死後,還因4單沒送而被罰款
2020年12月21日,北京43歲的外賣騎手韓某騎著電動車,通過“蜂鳥眾包”App進行著日常的接單配送工作。據韓某家人提供的平台配送記錄顯示,12月21日,韓某共接了36單;僅11時至12時內就有12個訂單;然而在送第33單的路上,他卻倒下了。
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出具的死亡證明書顯示,經警方在經過現場勘察、屍體檢驗,得出韓某系猝死的結論。
韓某的妻子王某表示,丈夫倒地猝死後,還因4單沒送而被平台罰款。王某還介紹說,他們夫妻倆系山西洪洞人,2020年2月來到北京謀生,因家中有務農的雙親和兩個正在上學的孩子需要養活,他們不得不選擇耗體力的高工資職業。
“沒勞動關係,願給予2000元人道賠償”
韓某去世後的半個月內,家屬一直在追究其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他們認為,韓某是在工作時間發生的意外,應該屬於工傷。
對此,1月4日外賣平台工作人員回應,韓某與平台並非僱傭關係,他們只願給予家屬2000元的人道主義費用,“你如果不能接受的話,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任何一個自然人都可以註冊使用’蜂鳥眾包’App,在註冊時,平台都有相關的提示,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選擇不再註冊,如果一旦接受,則表示認可平台的相關約定。騎手在選擇從事這一職業時,應對自身的情況做一個風險評估,反之則視為接受這一風險。”
除此之外,韓某唯一的保障就是自費購買的1.06元意外險。
“每天早上接第一單的時候,平台會自動扣3元作為當天的保險費。”韓某家屬提供的保單資料也顯示,被保險人為韓某偉,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期間1天(自2020年12月21日09時起至2020年12月21日23時止)。按照保險協議規定,韓某猝死身故只能獲賠3萬元。
對此,有網友質疑:自動扣除3元的保險費,保單資料卻顯示只有1.06元,其餘的錢是被平台剋扣了嗎?
該外賣平台騎手熱線回應稱,3元不是保費,是平台服務費,繳納服務費後,平台贈送一份保險,後續也會幫助處理保險問題。
“無勞動關係”成平台免責金牌?
該外賣平台工作人員的回應一出,瞬間引起熱議,很多網友質疑外賣平台是在以“無勞動關係”來為自己脫身。那麼,騎手在配送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是否會被認定為工傷,其工傷保險責任應由誰承擔?
相關法律人士表示,針對此類事件,應先判斷騎手與平台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其實,目前的外賣平台對騎手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隸屬於配送平台的全職騎手“專送”模式,一種是通過平台自行註冊的兼職騎手,即韓某偉使用的“眾包”模式。專送模式一般沒有勞動關係的分歧,而眾包下的騎手與平台的勞動關係存在爭議。
以該外賣平台旗下的騎手送餐平台“蜂鳥眾包”為例,註冊成為騎手時,用戶須選擇“已閱讀並同意《蜂鳥眾包用戶協議》”,其中就明確提到:用戶與蜂鳥眾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僱傭關係。
根據《蜂鳥眾包用戶協議》,就能明確認定韓某與平台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嗎?
有相關法律人士認為:騎手是按照平台的指令、管理來提供服務的,收入也是根據平台規定進行分配,二者之間理應是有勞動關係的。
“平台方表面上是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給用餐者、供餐者和騎手,但實質上是利用平台優勢,把自己定位為信息撮合方,規避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主體的用工義務。 ”韓某偉與平台具有人身和經濟的從屬性,兩者是勞動關係認定中“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不能因為韓某與平台並非完全對應《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關係的形式,就以此否定“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但也有相關法律專家認為:在韓某事件中,騎手和平台之間並不存在人身隸屬關係和支配關係。
眾包模式下,騎手的勞動過程和勞動參與與否都是由其自主來確定,騎手可以自由選擇登錄和接單時間,有一定的支配力,所以騎手和平台並不形成勞動關係。
當前,平台、商家、騎手和用戶之間的關係屢屢走入“瓶頸”期,有更多問題值得深思和探討。保障外賣騎手的權益,仍需有關部門在司法上明確騎手類網約工與用工平台之間的勞動關係定位,將騎手的保障問題納入立法計劃。
央視新聞綜合紅星新聞、觀察者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