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動駕駛遭遇三定律:做個合格的機器人不容易
譯者註: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日新月異,機器人已經逐漸融入到我們的生活。從快餐廳的自助點餐設備到家用的掃地機器人,再到自動駕駛汽車,機器人正以各種各樣的形態存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與工作當中。那麼對於這些逐漸融入到我們生活的機器人來說,阿西莫夫著名的機器人三定律是否適用呢?
人工智能的進步不斷推動機器人廣泛應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曾經看起來非常昂貴,只能用於重型製造業的機器人,已經逐漸向低成本和小型化演變。雖然我們還沒有打造出夢想的那種管家式機器人來照顧我們的日常生活,但家用的真空吸塵器事實上就可以看作是一種機器人。
阿西莫夫的機器人三定律
關於機器人,很多人都聽說過作家艾薩克•阿西莫夫的機器人三定律。他的科幻小說《Runaround》於1942年出版後,人們對這個傳奇定律的興趣和熱情似乎就變得勢不可擋。
機器人三定律源於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說。
阿西莫夫的三定律是這樣規定的:
1、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
2、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給它的命令,除非這些命令與第一定律相衝突;
3、在不違背第一定律或第二定律的前提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的存在。
後來,阿西莫夫加入了一條新定律“第零定律”,該定律規定“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整體,或因不作為使人類整體受到傷害。”
三定律未來或可編入真正的法律當中
雖然阿西莫夫提出了這些定律,但它們並非真正的法律。這些定律都是人為製定的,而人類可以自由支配。我們既可以遵守,也可以完全無視,選擇權完全在我們自己。
法律其實是人類建立的規章制度。從這一點來說,阿西莫夫提出的機器人三定律或許應當寫入到我們的法律當中,因為在未來某個時期,機器人很可能將和我們一起遊走在街頭。而且這種做法是明智的。
無論機器人以何種形態出現,三定律都適用
當提到阿西莫夫的機器人三定律時,人們可能會想用機器“人”這個詞來代替人工智能。因為你可能會狹義的認為,好像它們只適用於一個碰巧長得像人類的機器人,有腿、有胳膊、還有頭和身體等等。但並不是所有的機器人都必須這樣設計。
未來的機器人可以是任何形狀。
一些最新的機器人看起來更像動物。也許你已經看過一些流行的網絡視頻,視頻裡的機器人有的看起來像狗,甚至還有昆蟲機器人。它們看起來有點嚇人,但卻可以幫助我們弄清如何利用機器人實現各種可能性。
機器人設計並不一定要有生物學上的靈感,比如自動真空吸塵器看起來並不像任何常見的動物或昆蟲。完全可以預料到,未來會有各種各樣的機器人問世,而且似乎並不僅僅基於生物。
無論我們將打造什麼樣子的機器人,阿西莫夫三定律非常有用。這可能有點牽強,但真空吸塵器真的可以作為遵守三定律的候選人。當然,你家裡的吸塵器“機器人”不會試圖傷害你,而是應該盡其所能避免這樣做。
有些機器人已經出現在我們眼前,但我們可能不會認為它們是機器人。基於人工智能的自動駕駛汽車就是一個例子。
自動駕駛系統與機器人駕駛員
由人工智能係統駕駛的汽車可以說是一種機器人。而你可能不認同它們的機器人身份,原因是它沒有一個會走路、會說話的機器人坐在駕駛員的座位上。負責駕駛的電腦系統隱藏在汽車底盤或後備箱裡,儘管它確實是機器人,但其真實身份似乎也常被人們忽視。
自動駕駛汽車已經開始上路測試。
令人鼓舞的是,科學家們正在努力創造能夠行走和說話的機器人,它們將能夠駕駛汽車。想像一下它們將給我們的世界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目前,自動駕駛汽車都是汽車改裝而成的。如果我們製造出的機器人可以駕駛汽車,這將意味著所有現有的汽車基本上都可以被視為自動駕駛汽車。我們沒有必要因為自動駕駛汽車的到來而拋棄傳統汽車,也沒有必要設計一種全自動駕駛汽車,那些行走的機器人可以充當我們的司機。
目前,最快捷的自動駕駛汽車打造方式是將機器人內置到汽車中。有人認為,這些新興的自動駕駛汽車將不可避免地被那些會走路會說話的機器人取代。也就是說,今天的自動駕駛汽車將會過時,再次讓位於傳統的駕駛控制方式,也會是說最終汽車要么由人類駕駛,要么由機器人駕駛。
另外,也有人希望,當我們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已經走得足夠遠,不會再使用獨立的機器人來駕駛汽車。
從邏輯上來看一下問題所在
如果機器人駕駛員控制方向盤,這意味著傳統的駕駛控制仍然會保留。這也意味著,只要人們願意他們仍然能夠駕駛汽車。但人們相信,無論是內置駕駛系統還是能走路的機器人,人工智能都將成為更好的司機,能夠減少酒駕和其它不良駕駛行為。事實上,一輛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不會有任何駕駛控制功能,這可能會讓獨立的機器人以及人類無法駕駛汽車。
未來獨立的機器人或許能夠成為人類的駕駛員。
人們或許會產生這樣一種想法:世界將完全轉向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儘管一個能走路、會說話的駕駛機器人也可能成真,但也許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會讓人不願讓時間倒流,也不願重新推出傳統汽車。這種想法似乎有點一廂情願,但不管怎樣,自動駕駛的核心似乎都是把人類駕駛員排除在外。
這就引出了另一個關鍵的、有時卻被忽視的關於機器人的觀點,即它們可以被置於涉及生死活動的位置。你的家用真空吸塵器機器人不太可能成為生死攸關的決策者。但是,一輛內置人工智能駕駛系統的自動駕駛汽車,甚至一個機器人司機,無疑將處於決定人類生死命運的位置。
當你每天開車的時候,不管你是否意識到,你都是一個生死攸關的決策者。如果方向盤控制得不好,你可能喪命,也可能導致他人死亡。這看起來雖然相當悲觀,但也是需要強調的嚴酷現實。當新手司機駕駛汽車的瞬間,生死的擔憂就會突然變得相當明顯。
既然這關係到生死存亡,我們應該考慮將阿西莫夫的三條定律應用到自動駕駛汽車的使用中。因此我們就有了一個有趣的問題:阿西莫夫機器人三定律是否適用於基於人工智能的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如果適用,我們應該做些什麼?
了解自動駕駛汽車的等級
需要澄清的是,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是指人工智能完全獨立駕駛汽車,在駕駛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工輔助。這些無人駕駛汽車被認為是4級和5級,而一輛需要人類駕駛員共同駕駛的汽車通常被認為是2級或3級。後者被描述為半自動駕駛,通常包含各種自動附加組件,稱為ADAS(高級駕駛輔助系統)。
目前還沒有真正的5級自動駕駛汽車,我們甚至不知道這是否有可能實現,也不知道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實現。與此同時,4級自動駕駛汽車已經逐漸得到一些機會在非常狹窄的特定公共道路上試驗。但是人們對於這種測試是否應該進行頗具爭論。
真正的5級全自動駕駛汽車尚未問世。
對於半自動駕駛汽車,公眾需要警惕的是最近出現的一個令人不安的問題。部分司機拍攝了自己在駕駛2級或3級汽車時睡覺的視頻。我們都需要避免被誤導,認為司機在駕駛半自動汽車時可以分散他們的注意力。無論2級或3級的自動化程度如何,你都要為車輛的駕駛行為負責。
自動駕駛汽車和阿西莫夫的三定律
對於4級和5級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來說,駕駛過程中不會有人類駕駛員參與。所有的人類都是乘客,全程由人工智能係統進行駕駛。讓我們簡要地看看阿西莫夫的三條定律,看看它們如何適用於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
第一定律:有挑戰性!
首先,第一條定律規定,機器人(或者說人工智能係統)不得傷害人類,無論是通過公開行為還是不作為。當它們操控方向盤的時候,這是一個很高的要求。為什麼呢?
當自動駕駛汽車在街道上行駛,它會對周圍環境進行積極的探測。但是當一個小孩站在兩輛停著的汽車之間時,由於超出了自動駕駛汽車的感應範圍,它是看不到的。當汽車正在以規定的速度行駛時,或許會遭遇孩子突然走上街道的情況。
有人認為,自動駕駛汽車永遠不會撞上人,因為人工智能擁有最先進的感知能力,不會成為醉酒司機。不幸的是,在剛剛設想的那種情況下,自動駕駛汽車必定會撞到那個孩子。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任何人工智能驅動系統都逃不開物理定律。
如果孩子突然冒了出來,而且距離移動的汽車15英尺(約4.5米),而自動駕駛汽車以每小時30英里(48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它的剎車距離約為50至75英尺(15至23米),這意味著孩子很容易被撞到。
這意味著人工智能駕駛系統剛剛違反了阿西莫夫的第一條定律。人工智能傷害了人,但是需要保證人工智能係統確實會觸發自動駕駛汽車的剎車,並儘其所能避免撞到孩子。儘管如此,人工智能係統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距離去避免這種碰撞。
自動駕駛汽車並非不會出現碰撞。
既然我們已經證明了嚴格遵守阿西莫夫的第一條定律是不可能的,那麼你至少可以假設,人工智能駕駛系統試圖遵守這條定律。通過剎車,人工智能駕駛系統似乎試圖避免撞擊兒童,而且如果汽車在撞擊時幾乎停下來,其結果可能不會那麼嚴重。
那麼,第一定律還規定了不應該有任何不作為導致對人類的傷害。有人認為,如果自動駕駛汽車不試圖停下來,這種不作為可能就屬於這一範疇,也就是說,它再次未能遵守定律。我們可以做一點別的假設。假設人工智能駕駛系統能夠讓汽車轉向,從而避免撞到孩子,但是自動駕駛汽車卻撞上了一棵樹,導致車裡的一位乘客扭傷了脖子。
雖然孩子得救了,但是自動駕駛汽車裡的乘客受了傷。你可以考慮一下,拯救孩子與傷害乘客的結果相比是否值得。此外,你還可以考慮人工智能是否未能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對乘客造成傷害。這種道德困境非常適用於自動駕駛汽車,隨著自動駕駛汽車的不斷出現,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注。
總而言之,阿西莫夫三定律中的第一條,對於基於人工智能的全自動駕駛汽車來說,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目標。儘管實現這一目標將非常困難,但它可能是我們必須要解決的難題。
第二定律:人類命令如何不盲從?
阿西莫夫定律的第二條規定,機器人或者說這種人工智能的驅動系統應該服從人類給它的命令,除非人類發出的命令與第一條定律衝突。這似乎很簡單,也很令人愉快。但這條定律也有它的問題。
曾經有一篇文章報導了一個男人用車碾壓一個在橋上隨意開槍殺人的槍手的故事。司機阻止了槍手的惡行,這是一種英雄行為。
如果阿西莫夫第二定律被編程到自動駕駛汽車的人工智能駕駛系統中,假設一名乘客命令人工智能碾壓槍手,人工智能大概會拒絕這麼做。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條指令會傷害人類。但是,這個案例似乎推翻了我們一貫堅持的慣例。簡言之,認為第二條定律應該得到執行需要有根據,否則就意味著在那些罕見的情況下,它會因不作為而導致人類受到傷害。
問題是,讓人工智能駕駛系統毫無疑問的服從乘客也是不切實際的。如果自動駕駛汽車的乘客告訴人工智能把車開到人行道上。而此時人行道上沒有行人,因此不會有人會受傷。那麼,人工智能駕駛系統是否應該服從人類發出的這種命令?
人工智能係統不會盲從乘客的命令。
人工智能當然不應該這樣做,我們最終將不得不解決這個問題,讓人工智能駕駛系統能夠判斷人類乘客的的哪些命令可以順從哪些命令需要拒絕。
第三定律:如何保護自己?
阿西莫夫提出的第三條定律是,只要第一條和第二條定律沒有被推翻,機器人或說人工智能的驅動系統必須保護自己的存在。那麼無人駕駛汽車是否應該試圖保護自身?
有人認為自動駕駛汽車將有大約4年的壽命,最終在短短4年的駕駛時間裡就會嚴重磨損。這似乎很令人驚訝,因為我們預計汽車的運行時間會更長,但自動駕駛汽車的區別在於,它們的運行時間接近24小時,行駛里程也比傳統汽車長得多。
那麼,假設一輛自動駕駛汽車正接近它的壽命終點。該車將自動行駛到垃圾堆進行回收利用。人工智能駕駛系統可能會決定不去回收中心,從而試圖保護自己,這可以接受嗎?如果有人讓它去那裡,那麼按照第二定律,自動駕駛汽車就必須遵守。
最終的結論
基於上述邏輯,我們對阿西莫夫的三條定律在自動駕駛汽車上的應用不得不有所保留。人工智能駕駛系統可以根據這些定律來設計,將其作為總體架構的一部分,但這些定律是一種願望,而不是不可改變的法則。
在自動駕駛汽車常態化之前,我們必須解決其中的道德困境。
開車存在一個巨大的道德困境,人們往往認為這是必然的。我們需要弄清楚人工智能駕駛系統將如何做出生死抉擇。而且這必須在我們讓自動駕駛汽車充斥我們的街道之前完成。
大約80年前,阿西莫夫曾說過:“現在生活中最悲哀的方面是,科學積累知識的速度快於社會積累智慧的速度。”但這句話非常值得我們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