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音樂被行政處罰:購買VIP會員後仍收到廣告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時發現,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向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達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酷我公司因用戶購買VIP會員後仍收到廣告,與頁面宣傳文字“廣告屏蔽”不符,被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經查,當事人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樂”會員中心首頁有“免廣告”一欄,點擊出現“廣告屏蔽。無廣告推送,靜靜享受屬於你的音樂時光”文字表述內容,但實際在購買會員後仍然有廣告出現。酷我公司出具情況說明稱,“廣告屏蔽”為酷我音樂豪華VIP會員所擁有的一項功能。用戶在購買豪華VIP會員後,酷我音樂將為其屏蔽所有對外銷售的與酷我APP相關產品無關的商業廣告以及播放頁面直播間廣告,但酷我APP相關活動、產品及內容的宣發和公益廣告不在屏蔽範圍之內。酷我公司在接到用戶反饋後,第一時間對頁面進行優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頁面對豪華VIP“廣告屏蔽”範圍作出了詳細界定及解釋。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12月2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廣告中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表述不准確、不清楚、不明白的違法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應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參照《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試行)》編碼C33349C020的規定,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決定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