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風險高,“騎手”權益誰保障?
外賣員、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已成為新的職業。但對於每天在馬路上爭分奪秒的騎手而言,他們遭遇意外傷害後,權益卻很少有保障。由於勞動關係不明確,類似“騎手”這樣的新業態從業者的勞動權益保障缺失問題漸漸凸顯。“騎手”發生意外風險極高,但並沒有工傷保險。
外賣員楊斌說,自己當初和公司籤的是合作協議,就是從平台接單,然後公司收取一定的信息費,公司沒有提到五險一金,但是他們的收入裡面每天會被扣除3元錢,這3元錢是平台給外賣員上的商業意外險的保險金。“如果因為騎車過快闖紅燈,出現事故需要報保險,就要先上報公司客服,客服會找保險公司的人對接。”
然而,這種商業保險發揮的實際作用十分局限。“我以前在送貨的過程中摔過一次,導致手骨骨折。但是醫院無法開具傷殘證明,所以並沒有拿到應有數額的保險金。反而由於系統檢測到長時間不上班,被公司除名警告。”“請律師要花錢,很多人連律師費也出不起,於是選擇自認倒霉。我到現在都沒有弄懂保險。很多人為了趕時間,也不報保險。我曾經遇到過一個騎手,撞了一個行人,騎手受傷很嚴重,我問他說報不報保險,他也不報,說報不了。”
在記者採訪中,幾位“騎手”都表示對保險公司理賠條款的規則不太了解,許多情況下也無法獲得損失賠償。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的就更少了。
北京義聯社會工作事務所近日發布的《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北京地區網約配送員職業傷害調查報告》提出,根據相關法律,只有與特定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職工才能享受工傷保險。這導致新業態從業者中的靈活就業者群體不能被納入現有的強制性工傷保險體系。目前,各平台企業主要通過意外事故商業保險來應對職業傷害的風險問題,這種商業保險的繳費主體是勞動者,同時也存在覆蓋面較窄、理賠率偏低、保障水平不足的問題,難以充分解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問題。
外賣員陳國江說:“目前購買的商業保險不能給’騎手’們帶來真正的保障,我們願意承擔政府部門提供的工傷保險的費用,但不願意額外支付商業保險費用。”
近年全國兩會期間,多名政協委員曾建議,要重視解決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缺失的問題。對此,人社部在答復中表示,將適時啟動《工傷保險條例》的再次修訂工作,把外賣員、網約車司機、快遞員等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當中。
那麼,究竟是將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原有的工傷保險制度,還是給這類人群新建一種保險制度?業內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現行的工傷保險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體系,有相對穩定的經辦隊伍。但這種方式的弊端也非常明顯,例如,平台會擔心如果把這部分人納入到工傷保險制度裡來,會不會默認為這些從業者跟平台有了勞動關係,進而要求平台為他們繳納五險。工傷保險制度裡面還規定了幾項用人單位承擔的責任,例如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些責任如果讓平台來承擔,也存在很大困難。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是,現行的《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合同法》等並沒有把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到社保的參保範圍裡面來,所以這項工作還會涉及非常複雜的修法問題。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可以重新設計一套適應於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制度,但這種方法也會帶來製度過於碎片化、基金容易穿底等問題。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理事長黃樂平提出,不管是建立新的職業險種,還是納入現行工傷保險制度,都應該重視解決非正規就業人員缺乏工傷保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