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為數字經濟發展立法條例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日前,《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作為全國首部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這部《條例》有什麼特點?將如何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對全國其他地方又有何借鑒意義?為此,記者走訪了相關專家學者。
靶向瞄準數字經濟發展“痛點” 《條例》在國內創下多個“第一”
記者看到,《條例》共分9章62條,首次在法律制度層面對數字經濟作出明確界定,對“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兩大支撐,“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三大重點,以及激勵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相關規定。
“《條例》在國內創下多個’第一’:首次明確數字經濟的法定概念;首次對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作出法律界定;首次在法律層面把發展數字經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表示。
丁祖年談道,這次通過的《條例》,“靶向瞄準”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數字基礎設施不匹配、數據要素流通不順暢、核心技術產業不夠強等問題,對促進浙江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作為加快數字經濟發展的兩條重要路徑,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在《條例》中極為亮眼,其中有不少創新舉措,包括建立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平台,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支持企業普及應用工業互聯網,推廣農業物聯網應用等。
“這些規定,既著眼於做大做強產業’蛋糕’,又瞄準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問題,促進數字經濟良好生態的形成。”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范柏乃表示。
彌補數字鴻溝、推廣電子病例《條例》以法治促進數字技術應用
將數字化成果應用到城市治理當中,進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和效率,這也是“數據”的能力所在。《條例》關注老年人數字鴻溝問題,規定要按照優化傳統服務與創新數字服務並行的原則,在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方面製定措施,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群體的基本服務需求和服務體驗。據介紹,浙江現在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尤其在完善健康碼便利通行、擴大適老化智能終端產品供給、推進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開展老年人智能技術教育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斷滿足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斷改善服務的體驗,讓大家都能更好地共享數字經濟的發展成果。
在智慧醫療健康體系建設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應當加強推廣電子憑證、電子病歷、電子處方、電子票據的應用,實行醫療檢驗、檢查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拓展醫療保障數字化平台便民應用。
“近年來外賣、快遞、網約車等數字經濟新業態發展迅速,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同時快遞騎手、外賣小哥等從業人員職業傷害易發多發問題較為突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林表示,對此,《條例》規定,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通過互聯網平台註冊並接單,提供網約車、外賣或者快遞等勞務的,平台經營者可以通過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的形式,為從業人員提供工傷保險待遇。平台經營者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予以辦理。
《條例》中特別提到要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辦案系統,推進簡易處罰的掌上辦理。今後,電子監測記錄也可以作為行政執法的證據。
彰顯浙江數字“基因”優勢《條例》為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據省經信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厲敏介紹,浙江是數字經濟先發地,2003年啟動“數字浙江”建設,2017年底的浙江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又提出把數字經濟作為“一號工程”來抓。當前數字經濟已成為該省經濟增長的主引擎。
據統計,今年前三季度,浙江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4893.9億元,同比增長11%,增速高於同期GDP增速8.7個百分點,佔GDP比重為10.7%;規模以上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製造業完成增加值1644.5億元,同比增長14.4%,對工業增長貢獻率超60%。記者還從日前舉行的浙江省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到2022年,浙江數字經濟增加值將達4萬億,佔全省GDP比重超過55%。
為了激勵數字經濟發展,《條例》要求把數字經濟發展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還規定了一系列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激勵和保障措施,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了製度支撐。比如,《條例》要求省人民政府設立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用於數字經濟領域重大項目建設,並將數字經濟領域引進高層次、高學歷、高技能以及緊缺人才納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體系,把數字經濟知識納入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
“該《條例》與浙江省另一部全國省域層面首個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一道對保障浙江省數字經濟和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意義非凡,這對全國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馬齊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