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殼”爆雷,如何維權?
連日來,多地蛋殼公寓租戶在網絡上講述自己被迫搬離的遭遇。11月16日,有新近離職員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蛋殼公寓或將宣布“破產”。當天,蛋殼公寓通過官方微博回應,“沒有破產,也不會跑路”。
來源:央視新聞、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澎湃新聞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通知,要求物業不得通過停水電等方式驅趕相關蛋殼租戶。
多地蛋殼公寓租戶曝光被迫退租
“長租公寓”模式因“省心”近年來備受青睞。房東可將閒置不住的房屋交給中介公司管理經營,每月房租按時打到房東賬戶上。租戶可以拎包入住,甚至還可以享受所謂“免首月房租”的待遇。
但如果中介平台一頭收了租戶的錢,另一頭卻沒有按時足額向房東付款,自己卻銷聲匿跡了,租戶和房東間的矛盾糾紛也就難以避免。
連日來,多地蛋殼公寓租戶在微博、微信、論壇貼吧上講述自己的遭遇。
有的說出差回來發現租住的房屋門鎖被換,房東稱沒收到租金要求租戶立即搬離;
有的說已經被停水停電停氣,無法正常生活,只能搬離;
有的說根本不知道蛋殼公寓具體在哪里辦公,而網上解決遲遲得不到答复;
還有的為自己簽了一年以上的“租金貸”而憂心,因為即使被房東趕出來,仍要向借貸方微眾銀行償還貸款,否則影響徵信。
租客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原則上房東不得驅趕租客
那麼,中介違約,租戶和房東該如何維權?又有哪些舉措能夠提前防“爆”?其實,從今年11月以來,個別地方已發布多個文件,應對長租公寓“爆雷”“跑路”等問題。
11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出《關於做好蛋殼公寓租客穩定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對已與蛋殼公寓簽訂租賃合同、尚處於租賃期限內且已足額支付租金的租戶,不得通過停水、停電、停氣等方式驅趕,應引導各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表示,要解決房東、租客和長租公寓平台之間的三角法律糾紛,要運用法律思維和法治方式。對於那些已經和平台簽署了有效合法的租賃合同、如期交納了租金、不知道平台沒有把欠繳的租金交給房東的租客,他們的權利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
專家指出,租賃期內全額支付租金的租客沒有任何過錯,房東應與租客協商如何減少損失。如果強行驅趕租客引發訴訟,將面臨退還租客租金、中介費、支付臨時租房費、誤工費等更多的賠償。
劉俊海表示,如果房東跟租客直接建立租賃合同,平台是中介人的角色,房東不能無故驅趕租客。如果房東把房子交給平台,由平台跟租客直接簽訂租賃合同,原則上房東也不能驅趕租客。
房東可依法起訴平台
在這個三角法律關係中,房東也是受害者,房子交給平台去經營,卻不能如期收到房租,難道不能換個租戶?自己的房子做不了主嗎?專家強調,房東應該告平台,而不是去與同是受害者的租戶發生衝突。
劉俊海表示,如果平台違約,房東作為受害方,有權利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追究互聯網平台公司的民事責任。如果有的平台企業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甚至達到了需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階段,房東有權按照破產法的規定去申報債權,在破產財產當中打折受償。
劉俊海認為,蛋殼公寓等長租公寓應該直面出現的問題,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平台表示沒有宣告破產,也沒有請求進入破產,甚至稱總公司狀態還不錯。那麼平台企業對於房東和租客的權利,都要100%全單照收,該承擔的違約責任要承擔,該履行的合同義務要及時履行,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市場的尊重和消費者的信任。否則,市場有眼睛,法律有牙齒。
加強監管,謹防長租公寓“玩”金融
2018年起,一些長租公寓運營商以高出市場價30%到40%的價格囤房,再降價出租,敢這樣做是因為默認大城市的房租每年上漲5%到10%。而現實是,一方面,房屋租賃市場價格近兩年趨穩並略有下降,另一方面,“二房東”模式下的盲目擴張加劇了惡性競爭。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分析,“借雞生蛋”勢必增加了經營的風險等級,應該從政策層面要求企業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本。“從邏輯上講,現在發生的事情是遲早要發生的,很多配套的製度都沒有跟上,肯定是不行的。現在很多長租公寓企業不是用自有的資本,它是藉錢或者用租賃貸的方式籌集資金。因為你經營的是別人家的房,要有和它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儲備。”
今年9月7日,住建部就《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要加強監管租金、押金使用等經營情況。在租金收取與管理中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違規經營行為的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實踐中,一些地方要求把長租公寓租金存入監管賬戶,這些探索對於長租企業借用各種“金融玩法”騙取租金“跑路”問題有望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