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國大選牽動網絡中立一次次“死去活來”
根據“網絡中立”原則,網絡接入服務商必須平等對待互聯網上的所有流量,不得區別對待特定的互聯網服務(不能收取額外費用,不得創建快速通道)。2008年,奧巴馬剛當選美國總統後,就表達了對“網絡中立”的明確支持。
在奧巴馬第二任期內,2015年,民主黨人佔據主導的FCC通過了“網絡中立”監管原則,將移動運營商和寬帶服務商視為和電話服務一樣的公用事業,從而接受聯邦通信法監管。
2017年初,特朗普就職美國總統才兩三天,就宣布Ajit Pai為FCC主席。這在當時的科技圈引起很大爭議,因為Ajit Pai一貫反對“網絡中立”,在2015年FCC通過“網絡中立”法案時的投票中,Ajit Pai就投了反對票,雖然這沒有改變最終的結果。
Ajit Pai稱“網絡中立”是個錯誤,圖源:thehackernews
在任命Ajit Pai為新一屆FCC主席之前,2016年11月,特朗普贏得大選之後,已經任命了兩名“網絡中立”強烈反對者擔任FCC成員。
通過這一系列操作,使得在FCC的5名成員中,反對“網絡中立”的人達到3名,形成了多數優勢,為廢除奧巴馬時期通過的“網路中立”法案布好了局。
果不其然,在2017年12月,FCC內部以3對2的投票,推翻“網絡中立”規定。在當時,也遭到“網絡中立”支持者的反對。
現在,新的變局又要來了!
據美媒報導,拜登在競選期間明確表示,他贊成恢復網絡中立性規則。
現在拜登正在調整FCC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要確認新一任FCC主席,一旦這些動作完成,就像2017年一樣,極有可能在FCC內部以3:2的投票結果,重新恢復“網絡中立”規則。
一直以來,美國社會對網絡中立性的爭議不斷,支持陣營和反對陣營誰也說服不了誰,一會兒是東風壓住西風,一會兒西風壓住東風。
2003年,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蒂姆・吳提出“網絡中立”原則。根據這一原則,網絡運營商應將互聯網上所有數據一視同仁,不得因用戶、內容、網站、應用程序或設備終端的不同而區別對待。在網絡中立原則面前,所有人都為同樣的流量付同樣的價格。
以2015年奧巴馬政府通過的“網絡中立”法案中的內容為例,禁止運營商優待任何公司,主要內容點為:
1、不得封阻,寬帶服務提供商不得封阻用戶對於合法內容、應用程序、服務,或無害設備的訪問;
2、不得限速,寬帶服務提供商不得損害或降低被法律所許可的互聯網流量(包括內容、應用程序、服務,或無害的設備);
3、不得設置付費優先,寬帶服務提供商不得提供差別化待遇,比如付費以得到更快的通道(fast lanes)。
此外,“網絡中立”新規還禁止了ISP們為部分客戶提供按照優先級排序的內容服務的行為。
“網絡中立”規定不得設置付費優先,圖源:borealisentertainment.org
不過,廢除網絡中立性法規的支持者認為,“網絡中立”忽視了運營商的利益回報,阻礙他們投入更多資金提供更好的網絡服務。
2017年廢除“網絡中立”法案後,FCC發表聲明稱“奧巴馬政府2015年推出的’網絡中立’規定對互聯網實施’嚴厲的、公共事業式的監管’,’減少了網絡服務提供商在網絡方面的投資,並阻礙了主要為鄉村消費者服務的小型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創新行為’”。
隨著新一輪美國大選結束,恢復“網絡中立”的可能性極大,但是也存在一些不確定性,主要是因為“今時不同往日”。
第一重因素,5G。各國目前都非常重視5G發展,美國也是如此,甚至表示:“美國必須贏下5G這場競爭”。
眾所周知,網絡切片是5G的重要特性,通過網絡切片可以將同一張物理網絡“切割”成多個邏輯上獨立的虛擬網絡,每個切片都可以針對特定的客戶和應用提供不同速率、可靠性的連接服務,滿足大流量、低時延等不同場景。
5G明確地將網絡“切割”成不同類型的流量,這顯然與“網絡中立”原則不符。這該如何是好?
第二重因素,數字鴻溝。很多人以為美國的互聯網普及水平很高,其實不然。疫情的發生,讓很多事物暴露出真相。因為疫情,美國學生不得不轉移至線上學習,但遭遇沒有網絡的煩惱。
據Common Sense Media發布的數據,約有1600萬美國學生家中缺乏必要的互聯網條件,在農村地區尤為突出,那裡有37%的學生在家中沒有互聯網連接。
的確,在取消“網絡中立”的這幾年間,運營商在寬帶方面的投資大為增加,提高了美國互聯網的表現。目前,面對著仍然巨大的數字鴻溝,一旦“網絡中立”削弱了美國運營商在寬帶連接投入方面的積極性,無疑將會對消除數字鴻溝產生負面效應。
總之,“網絡中立”是很難唸的經,不管接下來是否做、如何做,都會有批評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