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繼續允許企業獲取個人數據以刺激創新
據報導,歐盟已經提出了一些新規則,允許企業獲取公共和個人數據,旨在與美國和亞洲的同行競爭,並鼓勵在氣候變化和醫療等領域進行創新。分析人士稱,歐盟委員會提出的這些規則,將允許企業和研究機構訪問通常因隱私、商業機密或知識產權而被屏蔽的數據。此外,這些規則還能讓人們更容易地將其數據捐贈給非商業性研究。
當然,歐盟之前生效的數據保護法,即《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仍將適用。企業和公共機構將需要執行一些技術解決方案,以確保隱私得到尊重。例如,在獲得訪問權限之前,個人數據需要匿名。
歐洲內部市場專員(Internal Market Commissioner)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表示:“隨著行業數據在我們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歐洲需要一個開放、又有主導權的單一數據市場。”布雷頓還補充說,這些規定將“幫助歐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數據大陸”。
歐盟表示,希望通過允許企業獲得更多數據,來支持企業建立新的服務和產品,同時也幫助研究人員應對社會挑戰。
根據今日公佈的這項提案,企業不會被要求將總部設在歐洲,也不會被迫將數據保存在該地區,但它們必須任命當地代表,來處理相關問題。
歐盟官員還表示,企業必須要實施法律或技術措施,以避免不得不遵守第三國當局的非法要求,包括要求他們提供在歐洲持有的數據。例如,美國已要求本國企業交出特定數據,即使這些數據存儲在國外。
一位歐盟官員還表示,任何數據訪問要求,如果被視為合法,都必須受到國際協議的保護,或者尊重歐洲的原則。這位官員稱,企業還可以實施雙重加密來作為一種保護措施。
按計劃,布雷頓將於12月2日與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一起宣布新的規則草案,即《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據悉,這些規定將為互聯網”看門人”(擁有市場主導地位的網絡公司)列出一份“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迫使它們與競爭對手和監管機構共享數據,不得不公平地推廣自家服務和產品。
布雷頓還表示,他將賦予歐盟更多的權利,通過“把關平台”來遏制不公平的行為。這樣,互聯網就不僅會讓少數公司受益,也會讓歐洲的中小企業和企業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