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春:我國數字貨幣發行應納入到整個人民幣發行統一規劃中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金融數字化研究中心主任、浙商銀行原行長劉曉春11月25日在“財經年會2021:預測與戰略”上建議,我國數字貨幣的發行應納入到整個人民幣發行的統一規劃中。
“不能造成數字貨幣是數字貨幣發行,紙幣是紙幣發行,這樣會擾亂整個貨幣政策。”
劉曉春建議,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要高度關注發行環節的流暢性,當前的試點或更多關注的是流通環節的流暢性問題。但發行環節和流通環節之間如何安排以及是否流暢,這是非常關鍵的。
另外,劉曉春表示,為了數字貨幣的順利發行,要確定數字貨幣的會計準則。同時,要製定數字貨幣的跨境結算和管理辦法。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11月25日在“財經年會2021:預測與戰略”上表示,在我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必須要保證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李禮輝表示,法定數字貨幣有三方面好處,一是節省成本,防範假幣,強化支付系統的普惠特性;二是可以實時把握結構性的貨幣流通數據,由此精準調控貨幣供應總量;三是可以實時觀察和全程追踪資金流信息,所以能加強反腐敗、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等管控。
但法定數字貨幣還有兩個主要潛在問題。李禮輝認為,一是中央銀行可以直接吸收公眾存款,這可能會削弱商業銀行的初始信貸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如果個別商業銀行發生支付困難,可能很容易引起難以控制的數字貨幣存款擠兌,更容易觸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李禮輝強調,在我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必須要保證其可靠性和安全性,所以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大概有以下特點:一是採取間接發行模式,維持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二是採取央行中心化管理模式,以保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可靠性以及貨幣調控的效率;三是保持技術中性,數字貨幣底層架構並不依賴單一的區塊鏈技術;四是採取“賬戶松耦合+數字錢包”的方式,法定數字貨幣錢包可以不綁定銀行帳戶,減輕交易環節對金融中介的依賴,並可以實現可控的匿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