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訴天貓及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第一案將開庭
被稱為“二選一”第一案的京東訴天貓及阿里巴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有了新進展。11月24日至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組織不公開質證。2017年11月28日,京東向北京高院針對天貓、阿里巴巴提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訴訟,
主張阿里濫用了在中國大陸B2C網上零售平台市場的支配地位,其實施的“二選一”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項下的限定交易行為。該案於2017年12月8日在北京高院立案。
2017年12月26日,阿里方面就本案向北京高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本案系反壟斷侵權之訴,應以阿里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確定地域管轄,要求將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12月17日,北京高院作出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駁回阿里的管轄權異議申請。阿里不服,於2018年12月29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北京高院對這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享有管轄權,駁回阿里上訴。
近年來,國家持續快速推動反壟斷工作,從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再到電子商務法,國家出台了眾多重磅法律、法規,對於各行業尤其是互聯網電商領域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進行規範與治理。尤其是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矛頭更是直指時下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愈演愈烈的壟斷行為,明確列舉“二選一”或者俱有相同效果的行為以及獨家交易極大可能構成限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