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範標準:主播實名認證並培訓
“網信浙江”微信公號11月17日消息,為推動建立健全電商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推動電商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在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等單位的指導下,浙江省網商協會於近日制定出台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範標準《直播電子商務管理規範》。
《規範》從直播電商生態圈和產業鏈的視野出發,對直播電商的不同參與角色如直播平台、入駐商家、主播、MCN機構等提出要求,進行了規範。如平台應建立商家、主播的入駐資質審核機制;對直播間進行監控,及時清理違規內容,處理違規主播;加強對直播中商家、主播承諾的管理,分清兌現義務承擔主體等。所有主播須實名認證並參加培訓,直播賬戶名、頭像、封面圖須規範。
對於直播電商維權問題,《規範》在明確商家、主播責任的基礎上,還著重強調了平台責任。規定平台應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商家或主播服務進行評價的便捷途徑;應建立暢通的用戶舉報投訴渠道。
《規範》還列舉了主播“負面行為”清單,如發布違法、不良信息,推廣禁限售、假冒偽劣商品,發布不實信息,侵犯他人隱私、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引導用戶進行線下交易等。
規範自2020年11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