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11月17日起董明珠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於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公告》,公告稱,自2020 年11 月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長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8月17日收到董事、副總裁、董事會秘書望靖東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後望靖東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公告稱,為保證董事會工作的正常進行,滿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 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期間,公司董事會指定董事張偉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三個 月之後,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張偉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已滿三個月,不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自2020 年11 月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長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