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直播帶貨造假刷單退貨率超7成?簽約方:懷疑遭惡意攻擊
日前,“汪涵帶貨疑似造假刷單”的話題引發關注。網絡中流傳的朋友圈截圖顯示,11月6日汪涵“順德專場直播”中,有商家繳納10萬元開播費後,當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達76.4%。而且其他商家也有類似遭遇,導致店鋪收到了平台虛假交易警告。
紅星資本局查看當天直播發現,觀看量460.3萬,其中推薦了30多件家電產品。有參與活動的商家告訴記者,“被汪涵直播坑了”,刷單後進行了撤銷,最終沒有發貨。關於此前朋友圈截圖,有商家稱是美的電器在某電商平台上的一家店鋪發的。
針對汪涵疑似“刷單”行為,汪涵簽約方銀河眾星回應稱“這是假的”,公司沒有任何虛構數據或購買流量的行為,只是幫該電商平台賬號做一次直播執行,沒有必要去刷單,這次刷單後退單具有惡意攻擊特徵。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調查,具體攻擊源頭還未查清。
11月6日汪涵在順德專場直播中
汪涵直播帶貨被指“造假刷單”
這些天,網上流傳著一張朋友圈截圖,稱11月6日,我司店鋪參加銀河眾星直播機構旗下藝人汪涵’順德專場直播’。開播費10W(萬元),當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76.4%。
該朋友圈內容還稱,更令人氣憤的是直播進行中出現大批多台退款單的刷單行為,導致店鋪收到平台的虛假交易警告。當天直播其他順德商家也有同樣遭遇,至今銀行(應為“河”)眾星未給出解決方案。
網上流傳的質疑汪涵存在“刷單行為”的朋友圈截圖
紅星資本局查看當天直播發現,11月6日下午18:51汪涵直播帶貨順德專場開播,截至目前觀看量460.3萬,直播過程中推薦了30多件家電產品,包括養生壺、乾衣機、頸椎按摩儀等。
記者聯繫到當時的合作商家時,小熊電器官方旗艦店、奧克斯海迅專賣店、樂爾康超域專賣店和雲米淨水旗艦店稱,直播中沒有遇到大量退貨的情況,目前訂單狀態和發貨都是正常的。德爾瑪旗艦店對相關情況不清楚。
當記者以商家名義聯繫到美的微波電器旗艦店時,客服人員非常警惕地說“我們也被汪涵直播坑了!數據不好就算了,還做假搞什麼刷單,然後再退了。”同時客服向記者證實,網上流傳的朋友圈截圖是另外一家美的店鋪人員發布的。
參與直播活動的布穀旗艦店還表示,很多客戶訂貨後又聯繫撤銷了,第二天就退貨了,根本就沒有發貨。這位客服稱,當天退了50台洗碗機,退貨率已經超過了70%,具體發貨情況不方便透露。對於平台處理情況,客服稱,淘寶對本次訂單異常沒有處罰,但10萬元的開播費是不會退還的。
相關資料顯示,汪涵直播帶貨節目名稱為《向美好出發》,於今年5月17日開播,汪涵擔任推廣大使(即主播)。而銀河眾星旗下簽約主播除汪涵外,還有吉傑、龍梓嘉、黃英等十幾位明星。
簽約方回應:懷疑遭到了惡意攻擊
針對網上流傳的朋友圈截圖,紅星資本局聯繫到汪涵經紀人范先生,其稱直播事宜需聯繫銀河眾星,他對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
隨後紅星資本局聯繫到銀河眾星公司,其工作人員對汪涵直播刷單表示了否定,“這是假的”,並稱銀河眾星只是幫某電商平台賬號做一次直播執行,所以沒必要去刷單,也不存在這種行為動機。“如果有大量虛假訂單,這時候平台是會開始管控的。銀河眾星當天只是做了次執行,只收平台服務費,沒有和商家直接接觸。”
銀河眾星工作人員還稱,所有直播的佣金必須是真實成交以後,商家才會付給直播賬號,而且這個佣金是打在平台官方頻道賬上,與汪涵、銀河眾星沒什麼關係。“如果退貨後沒有真實成交,是沒有佣金的。”
另外11月12晚,上海銀河眾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也發布聲明稱:2020年11月7日,有自稱是品牌方工作人員發布朋友圈稱我司在直播過程中存在刷單行為,經我司調查了解,此人並非品牌方工作人員,且後續該發布者已經再次發布朋友圈對自己的言論作出更正。
11月12日晚,銀河眾星發布的官方聲明
銀河眾星在聲明中表示,公司一直秉承誠信經營的理念,從未有任何虛構數據或購買流量的行為。直播過程中爆發的大量刷單後退單行為具有惡意攻擊的特徵,目前平台已經介入調查,合理懷疑是第三方以刷單為手段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銀河眾星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調查,經初步判斷,這個行為屬於惡意攻擊。但具體攻擊源頭在哪裡還沒有查清楚。
國家發布新規,對數據造假進行嚴厲打擊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目前直播帶貨亂象頻出,特別是流量數據造假比較嚴重。很多明星通過刷流量來避免人氣冷清的尷尬,主播和MCN機構也希望用漂亮的數據來收取更高的坑位費。
據騰訊新聞報導,當紅脫口秀演員李雪琴雙11期間,在當天結束時的311萬的觀眾中,只有不到11萬真實存在,其他觀眾人數都是花錢刷量,而評論區與李雪琴親切互動的“粉絲”的評論,絕大部分也是機器刷出來的。
也有某電商平台商家告訴紅星資本局,比這次“汪涵直播刷單”更坑的是,之前參與其他明星直播坑位費20萬,最後銷售額只有2萬。
為加強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促進互聯網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網站11月13日下午發布了《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網信辦發布的《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規定》中要求直播營銷平台應當防範和製止違法廣告、價格欺詐等侵害用戶權益的行為,以顯著方式警示用戶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為的風險;應當根據直播間運營者賬號信用評價、關注和點擊數量、營銷金額及其他指標維度,建立分級管理制度,對重點直播間運營者採取安排專人實時巡查、延長直播內容保存時間等措施。
第十六條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虛構或者篡改關注度、瀏覽量、點贊量、交易量等數據流量造假。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嚴哲瑀律師表示,直播刷單是直播電商行業的潛規則,這次意見稿的發布就是強調對於這種潛規則的治理,實際上對於刷單的規範在電子商務法等之前的法律法規裡已經有相關的規定,意見也是結合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議,直播電商也屬於電子商務法可規制的情形。
(原題為《汪涵直播帶貨退貨率超70% 開播費10萬元不退簽約方回應:懷疑遭惡意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