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加班太多將被“強制休假”
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作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不少網友對推行強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擔心無法改變“996”的工作模式。業內專家認為,強制休假的新規出台有一定示範效應。
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加班太多將被“強制休假” 業內專家認為,強制休假的新規出台有一定示範效應
帶薪休假制度由來已久,但是落實率並不高,許多員工表示“想休,但不讓休、不敢休”。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以下簡稱《健康條例》),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作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後,休假制度能否真正落地?
職工:支持新規更期待落實
《健康條例》明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
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
該項內容引發公眾廣泛關注。實際上,帶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寫進了我國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是對職工的年休假天數等進行了具體規定。然而執行過程中,休假制度難以完全落實。
不少網友對深圳推行強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擔心無法改變“996”的工作模式。
網友“一笑生花”表示,公司單休已成為默認的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沒有三倍工資,更不用說帶薪休假。
也有員工向記者反映,公司基本能落實帶薪休假,但變相加班很難避免。在深圳市南山區一家房地產公司工作的潘女士告訴記者,公司年輕人多、競爭壓力大,由於採取績效工資,工資水平取決於工作量,加班成常態。“支持推行強制休假,能讓員工工作起來勁頭更足,希望制度落實到位。”
專家:新規出台有一定示範效應
記者從深圳南山區高新園區工聯會了解到,一項對企業及職工的抽樣調查顯示,有38.17%的員工對自身發展問題存在困擾與迷茫,出於工作和就業的壓力,員工擔心休假影響自身發展和勞動報酬,只能將休息時間讓位於工作。
調查還顯示,由於園區企業大部分處於初創階段,通常採取減員增效的手段,定崗定員定工作量,一旦安排休假,崗位無人員替代;同時,部分企業績效考核、調休輪休制度不夠完善,導致員工加班後調休、輪休實施難度較大。
在此背景下,業內專家認為,強制休假的新規出台有一定示範效應。
“強制休假的製度安排,鮮明地體現了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勞動基準法屬性。”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指出,法定休息休假制度對勞動者群體、用人單位以及勞動力市場、社會保險負擔等有長遠影響。放棄休息休假,不僅會導致勞動者身心受損,也會引起勞動力供給增大和勞動力價格下跌,同時造成依法休假的企業用工成本相對上漲以及過勞勞動者的工傷風險增加。
高新園區工聯會副主席廖志愷認為,深圳推行強制休假制度是對企業、員工規範休假的引導,促使企業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減少對員工身心健康的傷害,使得員工的基本勞動經濟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要加強對企業的過渡性引導
深圳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法規對勞動負荷過重確實難以界定和製定具體標準,寫入該部分內容,主要還是在於引導用人單位和員工樹立健康工作理念,因此條例中沒有製訂具體的法律責任。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公開建議,下一步要認真研究條例的可行性、監管成本有多高、企業不執行怎樣進行懲戒等問題,並呼籲盡快出台相應的實施細則。
廖志愷認為,落實強制休假,不僅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更要加強對企業的過渡性引導。“要給予企業合理的內部整頓優化期,加強指導”。
沈建峰表示,在當前實踐中,還存在不少忽視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的現象,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實需要通過公權力執法來保障,即通過勞動監察來保障。也應盡快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加強執法力度。
還有專家建議,休假制度既要保障職工休假權,又不宜大幅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推動落實可以對企業多一些實實在在的鼓勵,如減免稅收等,盡量做到企業和職工的“雙贏”。(記者劉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