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原總裁楊偉東受賄案宣判受賄855萬被判7年
日前,優酷原總裁楊偉東受賄案宣判。在擔任優酷總裁期間,楊偉東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855萬餘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此,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
優酷原總裁楊偉東
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公佈的《楊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楊某擔任某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總裁期間,利用其全面運營、管理某等相關平台的職務便利,收受、索取業務合作單位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855萬餘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利用其作為公司職員職務上的便利,索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
2013年3月,楊偉東受古永鏘邀請加入優酷土豆,先後擔任優酷土豆集團高級副總裁、土豆總裁。此後,隨著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的成立,楊偉東被任命為大優酷事業群總裁,兼任阿里音樂CEO。2018年12月4日,阿里大文娛確認,根據舉報,楊偉東因經濟問題正在配合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