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小貸被套緊箍咒:牌照價值還有多大網貸轉型阻力增強?
網絡小貸業務監管升級。11月2日,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一位互金行業的從業人士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這意味著網絡小貸業務開始強監管,且監管要求開始參照消費金融牌照等傳統金融機構。
網絡小貸業務新規出台,會對相關行業產生怎樣的影響?
助貸行業或“影響不大”
《辦法》規定,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開展助貸或聯合貸款業務的,應當符合金融管理部門製定的相關業務規則,並且需符合四點要求,其中一條涉及助貸業務,即主要作為信息提供方與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機構提供虛假信息,不得引導借款人過度負債或多頭借貸,不得幫助合作機構規避異地經營等監管規定。
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新宇表示,《辦法》對助貸業務談不上有特別的限制,提到的核心業務不得外包、不得引導借款人多頭借貸等要求也都和已有的規定保持一致。
“監管認定的助貸業務基本屬於金融貸款營銷獲客業務,風控不應當由助貸機構承擔,所以談不上槓桿監管,”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說,“而且助貸也不需要資質,任何普通工商企業基本都可以乾”。
“助貸其實沒有用小貸牌照,”一位助貸行業的從業人士也提到,“《辦法》是小貸公司去開展助貸業務所受的限制,所以對小貸公司去開展聯合貸和助貸業務是有影響的,但是對非使用小貸這個牌照去開展助貸業務其實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目前來看,對於完全不涉及到出資的純助貸業務的監管限制主要還是落實在對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監管上。監管的邏輯,更多的是通過《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來監管銀行、消費金融公司這樣的助貸業務資方,來對於助貸進行監管。”一位互金行業的從業人士稱。
而對於涉及到出資的助貸業務,上述互金行業的從業人員稱,出資的主體目前來看往往是網絡小貸機構。雖然對於其助貸業務沒有做出明確的融資槓桿要求,但其實已經對網絡小貸機構的整體槓桿比率(1+4倍)做出了限制,繼而通過聯合貸中出資比率不低於30%的要求,來進行落實。
不過,也有一位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透露:“聽說浙江地區很多城商行和農商行已經接到監管的口頭指導,要控制助貸和聯合貸的存量規模。”
“聯合貸款市場會形成直接衝擊”
上述助貸行業的業內人士稱,網絡小貸牌照是螞蟻集團用得比較多的通道,其聯合貸基本走的小貸,所以對這類型的聯合貸款影響很大。
上述互金行業的從業人士認為,對於聯合貸的出資比例要求,其實是近段時間來監管部門對於網絡小貸業務進行大範圍排摸後的直接成果體現。因為目前通過聯合貸模式,頭部網絡小貸機構確實可以憑藉自身強大的流量和風控能力,吸引銀行合作來做大放貸規模,間接繞過了槓桿要求。此次對於聯合貸的監管要求,會一定程度上限制聯合貸業務的規模。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指出,此前監管調查聯合貸款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個是“隱性槓桿”問題,聯合貸款存在隱性槓桿,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資做大業務規模,容易集聚底層風險;第二個是“實質風控”問題,如果大科技公司在整個業務中擁有強勢話語權,那麼一些風控實力不足的中小銀行就容易淪為純粹的資金通道。
她表示,《辦法》會對聯合貸款市場會形成直接衝擊,預計聯合貸款的規模將會產生大幅下降。
“網絡小貸牌照淪為雞肋,預計螞蟻消金將加速開業步伐。”蘇筱芮說。
根據《辦法》,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撰文指出,此前就有觀點指出,對個人和小微企業零售貸款中,90%以上的資金來源於銀行業,有的甚至高達98%以上,但一些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資來撬動槓桿,擴大聯合貸款規模的行為也時有發生的。
陳文表示,這則規定有兩個作用:第一,防止幾個網絡小貸聯合貸款做大單筆貸款規模,就跟以前P2P多個聯合放貸規避20萬元、100萬元約束一樣的套路,從而確保網絡小貸小額、分散;第二,防止網絡小貸將大量信貸資產風險轉嫁給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確保網絡小貸出資比例下限,從而有效約束其謹慎信貸行為。
蘇筱芮則表示,該項條款具有重大殺傷力,對於某些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資撬動槓桿擴大聯合貸款規模的行為實施了強有力的約束。
“30%的比例要求在之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時也提及過,具體要求是’單筆聯合貸款中,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接受推薦客戶的銀行出資比例不得高於70%。’但正式稿當中並沒有保留該等限制。”劉新宇說。
網貸轉型阻力增強?
轉型是許多曾經的網貸機構的選擇,網絡小貸牌照是多數大型網貸機構勢在必得的牌照之一,而在2019年11月27日國家互金整治辦和國家網貸整治辦出台《關於印發〈關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後,有許多小型的網貸機構選擇直接轉型小貸公司。
例如,5月13日,廈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了兩則關於P2P網貸公司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通知,同意廈門禹洲啟惠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有限公司與廈門海豚金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轉型為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核准禹洲啟惠與海豚金服的註冊資本為3億元,首期自接批文之日起30日內實繳註冊資本1億元,2年內到資3億元。
10月,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批准同意新浪旗下的江西東方融信科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依法依規轉型為全國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
但此前,83號文中提到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貸註冊資本不低於0.5億元,全國經營的小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
劉新宇認為,應當按照《辦法》要求的50億元註冊資本執行,不合適單獨為轉型的網貸機構設置一個較低的標準。
“當然,這肯定會對網貸機構轉型全國性小貸公司造成較大的不利影響,如果按《辦法》的標準執行,能夠成功轉型的網貸機構只會越來越少。”他說。
新規的出台,或許意味著網貸機構轉型小貸公司有更長的路要走。
上述助貸行業業內人士表示,按照此前網貸機構轉型的規章,轉型後的企業有可能拿到網絡小貸牌照,就需要用網絡小貸的牌照去做助貸或者是聯合貸業務。
“所以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他就嚴格受限制,一個不能跨省,一個提高了這麼多的註冊資本。”他說。
上述互金行業的從業人士則指出,對於已經完成轉型的頭部網貸機構,憑藉其流量和風控能力,在純助貸模式下以銀行資方的合作者角色,還是能夠參與助貸業務的。甚至有個別盈利能力不錯的已上市頭部機構,憑藉其流量、風控、貸後管理能力,還是有可能找到合適的股東入駐,來滿足網絡小貸行業新的准入門檻。
蘇筱芮也表示,P2P轉型有三種主要路徑,持牌只是其中一種,其他方面,有獲客特長的轉導流,有風控特長的轉助貸,後兩者受到該文件的影響不大。
“新規出台後網絡小貸牌照淪為雞肋,而且還有’5年股權’的規定,對於網絡小貸而言無異於一記’悶殺’,網絡小貸牌照存量的轉讓拍賣將會被凍結,也不會有新增,預計後續市場實力玩家更傾向於選擇消費金融牌照,而不是網絡小貸牌照入場。”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