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單手開寶馬飆到250km/h後續:法院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近日,一男子單手開寶馬在市區內狂飆到250公里時速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引發網友熱議。視頻顯示,該男子不僅單手開車拍視頻之外,還逆行超車、闖紅燈,堪稱“定時炸彈”。據悉,11月3日南通海門法院一審判決,盧某龍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罰4000元。
10月27日,江蘇南通市海門區公安通報:網友通過微博舉報,一寶馬轎車在海門區廣州路段,超速行駛並超越道路中間雙黃線、闖紅燈、拍視頻等行為。
經海門警方經調查,於10月27日將嫌疑人盧某龍(男,32歲,上海市人)抓獲,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日前,南通海門法院宣判,被告人盧某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2個月,並處罰人民幣4000元。
據報導,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某龍於今年10月26日上午9時40分許,為尋求刺激、挑戰極限,以南通市海門區濱江街道廣州路滸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處為起點,駕駛小型汽車沿廣州路由西向東從靜止狀態開始極限加速行駛約2.36公里,行駛時間近50秒,超過規定時速200%以上。
行駛過程中,盧某龍違反交通法規,以左手控制方向盤、右手持手機攝錄的方式駕駛汽車,存在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行駛超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等交通違法行為,該車儀錶盤顯示最高時速達256Km/h。
經鑑定,車輛最高行駛速度約為249Km/h;經測算,該小型轎車從廣州路滸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起點至某中學門前地段間的平均速度為145.18Km/h,從某中學門前地段至黃浦江路口間平均速度為230.57Km/h。
盧某龍還將自己拍的飆車過程的視頻發到微信群炫耀。
案發後,盧某龍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審查起訴階段,盧某龍出具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時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鑑於被告人盧某龍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又是初犯,法院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庭審中,盧某龍向法庭表達了懺悔之意:“向事發時在該路段的人員道歉,並為自己的行為造成極壞社會影響,浪費了大量社會、司法資源道歉。
經過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我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希望大家從我的錯誤和悔恨中吸取教訓,不要為了一時的衝動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