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品牌薯片致癌物超標?你家炒菜裡也有
這兩天,一則“多家知名品牌薯片被檢出含致癌物”的新聞,瞬間讓網友們炸了鍋。事件起始是,深圳市消委會挑選了15款國內外知名品牌薯片,經專業質檢公司檢測後發現7款薯片“2A類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高於歐盟設定的基準水平值(750微克/千克),甚至有三款薯片的丙烯酰胺含量已經超出了2000微克/千克(接近歐盟基準水平值的3倍)。
可沒過多久,事件反轉又來了。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回應稱:“XX知名品牌檢出致癌物超標”的報導及轉載標題,此類話題及內容說法有失妥當,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某些品牌薯片中的“丙烯酰胺”含量確實超出歐盟規定的基準水平值,但歐盟規定的基準水平值是“績效指標”,而非“安全限量指標”。
對此,網友們充滿了疑惑。“薯片到底有沒有問題?以後還能不能愉快的吃薯片了?”、“我已經吃了這麼多年的薯片了,會不會有事?”
所以,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下面就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
“丙烯酰胺”並不可怕
丙烯酰胺的產生其實很簡單,當果糖、葡萄糖等“還原糖”與某些氨基酸(主要為天冬氨酸)在油炸、烘培以及烤製等高溫烹調的過程中相遇,經“美拉德反應”而產生。正因為這個反應,才有了食物誘人的顏色和香氣。
丙烯酰胺廣泛存在於油炸食品、焙烤食品、膨化食品以及煎烤食品等食物中,就連日常家庭烹調(炒菜、煎炸、烤製等)也同樣會產生丙烯酰胺。
除了食品領域,丙烯酰胺在工業領域同樣應用廣泛,它主要用於合成一些高分子材料。
丙烯酰胺雖然是一種致癌物,但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可怕。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對丙烯酰胺進行評估後,將其歸在“2A類致癌物”當中。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曾發布過官方版“致癌物清單”,將致癌物總共分為了4類:
一類致癌物:確定可致癌;
二類致癌物:
2A類致癌物→對人致癌數據有限,但是對動物會致癌;
2B類致癌物→對人致癌數據有限,對動物致不致癌不論有無證據都在此列;
三類致癌物:懷疑會致癌;
四類致癌物:很可能不致癌。
關於致癌物需要明確的幾點
1、致癌等級並不完全等同於致癌強度,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發布的致癌分級的依據是相關致癌證據的確鑿程度。
丙烯酰胺被分為“2A類致癌物”,指的是“致癌可能性較高”的食物,也就是“動物實驗已經證實存在明確的致癌作用,但是對人體的作用尚不明確”。
2、致癌物在嚴格意義上來講只是可能會提高致癌的風險,根本不代表“人吃了就一定會導致癌症”。
癌症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病症,是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人們並不是單純食用了某種食物就會患上癌症,它和遺傳、飲食、睡眠等生活習慣有著密切的關係。
3、任何物質在談到毒性、致癌等危害作用時,“劑量”必然是最先應該考慮的要素。
正常情況下人體靠食物攝入的丙烯酰胺其實“很少”,之前有調查數據公佈“我國居民單日攝入的丙烯酰胺僅在18微克左右”。此劑量的安全性很高,無需恐慌。
4、丙烯酰胺到目前為止還很“模糊”,世界各國都沒有製定出“食品中丙烯酰胺的限量標準”。
此次引用的“750微克/千克”只是“基準水平值”,它是一個用於驗證緩解措施有效性的績效指標,與“安全限量”無關。歐盟提出這個基準數值只是為了“督促和指導企業降低丙烯酰胺的含量”,所以此次的“薯片丙烯酰胺超標事件”僅是對此參考值的一種誤讀。
兩類人應該嚴格控制“丙烯酰胺的攝入”
未成年人
此類群體正在生長發育期,容易被各類零食迷惑,避免加重身體的代謝壓力,應嚴格控制。
孕婦和哺乳期女性
丙烯酰胺易被人體吸收,而且還會進入乳汁(傳遞給嬰兒),然而寶寶的髒器解毒功能並未發育完善。為避免正在發育的胚胎受到影響,嚴格限量是必要之舉。
如何降低食物中丙烯酰胺的“量”?
1、調整“烹調和飲食習慣”,減少油炸、煎炒等高溫烹調方式的使用次數,推薦使用蒸、煮、燉、以及焯水後的涼拌加工食物的方式。
一般而言,烹調加熱的溫度越高、加熱時間越長,丙烯酰胺的產生劑量就越多。
2、包括薯片(條)在內的各種油炸零食、膨化食品,偶爾過過嘴癮可以,“限量”是對身體的一種尊重。這些零食當中含有較多的糖、食鹽和脂肪,經常攝入會增加機體患齲齒、肥胖、高血壓等問題的風險。
3、推薦大家以新鮮的食物作為自己的餐後零食,例如牛奶、酸奶、水果以及可以生吃的蔬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