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網絡小額貸款將迎重磅新規
北京11月3日電網絡小額貸款將迎來重磅新規。11月2日晚間,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網絡小額貸款行業將迎來洗牌。
記者李金磊
不得跨省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
根據徵求意見稿,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應當主要在註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
對極個別小額貸款公司需要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審查批准、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在存量跨區業務整改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3年過渡期內,未取得跨省級行政區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將跨省級行政區域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和貸款戶數控制在存量規模之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逐步清零。
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徵求意見稿明確,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批准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依法頒發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其中,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小額貸款公司擬於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許可證期滿後繼續從事該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90日以內向發證部門提出續展申請。發證部門准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3年。
個人網絡小額貸款不得超30萬元
按照徵求意見稿,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網絡小額貸款不得用於炒股買房
對於用戶來說,拿到網絡小額貸款後,也不是想要幹嘛就能幹嘛,用途也有限制。
徵求意見稿提出,網絡小額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 (一)從事債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二)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三)法律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單筆聯合貸款最低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徵求意見稿提出,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4倍。
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禁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
按照徵求意見稿,業務辦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價格、還款方式等內容,並在合同中載明。禁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
禁止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方式催收貸款。禁止未經授權或者同意收集、存儲、使用客戶信息,禁止非法買賣或者洩露客戶信息。
資金必須進入唯一放貸專戶方可放貸
按照徵求意見稿,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資金管理,對放貸資金(含自有資金及外部融入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資金必須進入唯一放貸專戶方可放貸。
而且,放貸專戶需具備支撐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出入金能力。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備放貸專戶,並按其要求定期提供放貸專戶運營報告和開戶銀行出具的放貸專戶資金流水明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