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被5G”了嗎?4G套餐難覓運營商為何“迷惑操作”
“當5G成為新寵,4G只能用’卑微’來形容。”一位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吐槽。“客服給我打電話推介5G套餐,我問她怎麼都這麼貴,她說現在沒有4G套餐了,都在做5G,所以費用會高一些。”另一位網友表示。在微博上,“被5G”話題一度衝上熱搜,閱讀量超過了8000萬。
近期,不少媒體報導了各大運營商的App等渠道突出5G套餐,4G套餐的辦理入口難以尋找甚至套餐被下架的現象,還有報導指出,用戶一旦選擇升級為5G套餐,可能無法再申請改回4G。網友們的吐槽也反映出,一些運營商工作人員在進行營銷和業務辦理時,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體驗後發現,在運營商App中,5G套餐被高推、4G套餐難尋覓等現象確實存在。不過,在客服電話渠道中,工作人員還是表示可以辦理低價4G套餐,而對於辦理了5G套餐的用戶,只要沒有合約期的限制,也是可以隨時改回4G的。
法律人士表示,運營商工作人員如果有意誤導或者強行推銷5G套餐,可能會構成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客服表示5G套餐可退回4G,但4G套餐在App中“隱身”屬實
對於網上反映的上述問題,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11月2日向三大運營商進行了求證,但截至發稿時,三大運營商均未作出回應。而針對5G套餐可能無法退回4G的問題,三大運營商客服均表示,只要不存在合約期等限制,5G用戶是可以退回4G套餐的。“只要是我們在售的套餐,都是可以正常辦理的。”中國電信客服強調。
而當記者表示自己想選擇一個低價套餐時,中國移動客服向記者推薦了月租19元的套餐,中國聯通客服則推薦了39元和49元每月的套餐,中國電信客服也推薦了幾十元的低價套餐。網傳的“4G套餐下架”可能並不是一個普遍現象。不過,貝殼財經記者發現,在運營商App中,4G套餐“隱身”的現象確實存在。
打開三大運營商的App,各種“5G專區”“5G套餐”的字樣紛紛進入眼簾。在套餐辦理頁面上,卻難以找到明顯的“4G套餐”窗口。想要在App中更換4G套餐的用戶,難免會陷入“無處下手”的尷尬局面。除此之外,在運營商App中,完整的4G套餐梯度圖表更是難得一見,用戶在選擇時,也缺少方便的比較方法。
而頗為耐人尋味的是,當記者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點進中國移動App中“5G智選套餐”這一欄時,出來的套餐其實也是包含58元、79元等本質上屬於4G的套餐,只是形式上有個“5G”的名頭——也就是說,運營商通過把“5G”塞滿上一級菜單,給用戶製造出一種“只有5G可選”的印象,從而引導用戶選用5G套餐。
眾所周知,5G套餐的起步資費水平較高,用戶在App中更改套餐時,如果總是找不到明確標註為“4G”的套餐,會讓人心裡並不好受,甚至有一種被“脅迫”的感覺。這一點,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體驗過程中深有體會,多位用戶在接受采訪時也表達了相同的感受。
有不少網友表示,運營商的客服人員在電話中告知“沒有4G套餐了”,或者是各種花式推介5G套餐,讓自己不勝其擾。
你“被5G”了嗎?運營商“迷惑操作”可能源於5G推廣衝動
事實上,運營商大力推廣5G套餐,甚至在5G正式商用前就已經開始了。彼時,三大運營商都在自家App中開展了5G預約活動,參與預約的用戶如果在商用開始後一定期限內辦理5G套餐,可享受多種優惠。
在去年11月1日5G正式商用後,運營商更是在包括App、營業廳等各種渠道大力推介其5G套餐。去年11月適逢“攜號轉網”服務開啟試運行,新京報記者在月底前往營業廳暗訪服務開展情況時,就看到三大運營商的營業廳裡都擺放了不少5G套餐的宣傳材料。在中國電信北京大郊亭營業廳,工作人員了解到記者要攜號轉入後,便開始熱情地推薦5G套餐,稱5G套餐要比4G更加實惠。在記者要求看看4G套餐後,工作人員才展示了4G套餐的詳細情況。可見,推介5G套餐是工作人員更為優先的任務。
中國電信大郊亭營業廳內的大屏幕上顯示的5G套餐
根據三大運營商公佈的最新數據,截至今年前三季度,中國移動的5G套餐用戶已經超過1.1億,中國電信的5G套餐用戶也已近6500萬戶。不過,運營商的5G套餐用戶數字往往比同期工信部公佈的要高出不少。有多位運營商內部人士承認,這是因為採用的統計口徑不同導致的,而至於具體的口徑是怎樣的,則“誰也說不清楚”。在這其中,那些只有5G手機沒辦5G套餐或者只辦了套餐而沒有5G手機的用戶有多少被統計成了5G用戶,外人也很難分辨。
不少業內人士都指出,真正讓用戶反感的,是運營商及其工作人員在推介套餐等服務時存在的各種誘導和誤導行為,以及這些行為導致的消費時不透明、不放心。由於普通用戶對於通信技術的認知有限,不排除存在工作人員在考核壓力下,利用這個信息差來影響用戶的選擇,甚至出現強制用戶升級的現象。
這種方法可能一時“有效”,但是帶來的長期結果卻是用戶對運營商的不信任。在5G推廣的過程中,不少用戶將4G套餐與5G套餐對立起來,甚至“談5G色變”,生怕自己“被5G”,即是這些做法的反面效果的體現。
強制升級等行為將被工信部重點督查,4G套餐數量減少或與5G無關
作為監管部門的工信部也注意到了運營商在推廣5G過程中“動作變形”對用戶權益和行業環境造成的損害。“為了更好地促進發展5G,運營企業相互之間是有市場競爭的,在這一點上,工信部從來不去干預它。但有一點,有些運營企業對下還有一些考核指標,底下在推的時候,有時候到邊邊角角就變形了,比如強制(升級)等等,這些也不是工信部所贊成的。”今年7月,工信部新聞發言人、信息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在一場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聞庫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工信部將加強監督檢查,特別是要依法查處沒有經過用戶同意就把用戶套餐升級了、捆綁銷售了這種侵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這些行為對運營商公信力乃至5G套餐的吸引力,都造成了顯而易見的損害。例如,當4G套餐數量減少、便宜套餐不再支持辦理時,不少用戶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為了給5G套餐讓路。對於這些質疑,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其中原因可能並不是因為運營商要推5G套餐,而是監管部門和三大運營商集團總部對於壓降套餐數量有要求。
在套餐數量減少的大趨勢下,在消費者眼中更為“低價”“優惠”的套餐,自然就成了運營?br/>
“以前,一個運營商在一個省內,同時存在的套餐最高能超過1000種,過多的套餐、各種複雜的計費方式讓用戶看得眼花繚亂,群眾的怨言很大,監管方面於是要求運營商要減少套餐數量。”付亮表示,“在運營商大力推廣5G的時候,為了保證整體套餐數量的下降,把比較老的4G套餐下架就成了一個選擇。”
法律人士支招:強制升級5G、禁止退回4G均違法,用戶可多渠道維權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兼首席律師陳文明表示,如果運營商在沒有和消費者明確釋明告知的情況下禁止用戶退訂5G套餐,這樣的行為顯然屬於違法。首先這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消費權利,與《合同法》中的“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相違背,應視為無效。
此外,根據《電信條例》第四十條,電信業務經營者在電信服務中,不得有“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的行為。如果運營商工作人員強迫用戶升級5G套餐,顯然也違反了這一規定。
不過,陳文明律師也指出,如果消費者在通信公司辦理5G套餐時候,雙方明確約定每月最低消費和服務期限,並且通信公司做了特別告知說明的,該行為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消費者要求退訂該套餐,需合約到期或解除原合約後辦理變更。若涉及到違約金問題,也需正常繳納違約金後才能辦理變更。
“三大運營商大力推廣5G套餐業務無可厚非,但如果在推廣過程中隱瞞所附加的苛刻條件,如規定1-2年的合約期,中途不得更換套餐和取消,或者只能去營業廳辦理取消等,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的方蔚然律師表示,運營商只有在充分披露附加條件的情況下,才算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才能行使自主選擇權。
兩位法律界人士都表示,如果消費者遇到通信套餐禁止退訂、變更等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此類糾紛中,用戶可以投訴運營商的“有關行政部門”指的就是工信部,用戶如果遭受上述侵權行為,可以訪問工信部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網站進行投訴。該中心在投訴受理和督促運營商整改等方面擁有較好的口碑。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許諾編輯李薇佳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