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信委:加快5G基站供電工程建設降低5G基站運行成本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移動、上海電信、上海聯通、上海鐵塔及相關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5G網絡建設和應用的實施意見》(滬府規〔2019〕 27號)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於做好電力卓越服務支持5G網絡建設的通知》(滬經信運〔2019〕601號),深化5G基站供電服務、降低運行成本,促進我市5G基站建設快速發展,現將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於深化5G供電服務和應用、促進5G發展和建設的通知
滬經信運〔2020〕957號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移動、上海電信、上海聯通、上海鐵塔及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5G網絡建設和應用的實施意見》(滬府規〔2019〕27號)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於做好電力卓越服務支持5G網絡建設的通知》(滬經信運〔2019〕601號),深化5G基站供電服務、降低運行成本,促進我市5G基站建設快速發展,現將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5G基站供電工程建設
1.市電力公司要主動對接5G基站建設和運營企業,成立推進小組,明確雙方責任人,暢通信息渠道,優化內部流程,健全新裝、增容和“轉改直”綠色通道,加大5G供電工程建設推進力度。
2.加大周邊電網建設力度。優化投資安排,提前建設和改造電網,充實低壓電源點,為5G基站電力接入創造良好環境。
3.推行“三省”基站服務。簡化用戶申請手續,讓用戶報裝更省心;就近接入公共電網,優化供電方案,降低用戶接入成本,讓用戶報裝更省力;限期辦結接入工程,讓用戶報裝更省時。
二、積極支持5G基站“轉改直”
4.完善中壓配電網規劃。優化5G基站和電源點佈置,在架空線入地項目中提前考慮一定數量的電源點和電纜通道,滿足5G基站低壓電源需求,從源頭上避免5G基站轉供電問題。
5.積極推進“轉改直”改造。對於具備改造條件的5G基站,制定改造方案,明確改造標準,加快實施進度。對於產權清晰、改造條件較好的5G基站,優先實施改造後單獨裝表供電。對於租賃戶若具備客觀物理條件(即電系劃分清楚且供電安全),在用戶申請後可憑租賃合同實施改造單獨裝表供電。
6.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和架空線入地開展。根據本市老舊小區改造和架空線入地實施計劃,市電力公司在進行相關供電設施改造的同時,對老舊小區內或附近具備條件的基站,協助5G建設單位實施直接改造工程。
三、降低5G基站運行成本
7.執行峰谷電價政策。具備條件的5G基站運行企業可執行峰谷電價政策。變壓器容量在100(含)-315(不含)千伏安之間的5G基站用戶可自行選擇執行兩部製或單一制目錄電價。市電力公司根據5G基站所屬企業的申請,安裝計量裝置,執行有關電價政策。
8.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具備條件的5G基站,可納入電力市場化交易範圍。5G基站運行企業要確定5G基站實際用電量,按照我市售電側改革方案相關要求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9.合理優化用電結構。5G基站運行企業要主動優化設備用電負荷,應用儲能設備,調整峰谷時段用電,降低基站用電成本。市電力公司要積極開展能效服務,發揮專業化技術和服務優勢,提供能源託管、清潔能源、新一代儲能UPS、節能改造、設備代運維等服務;支持5G建設運營商批量查詢5G基站用電量等運行數據,提供電費賬單及發票“集團戶”等優質服務。
10.規範基站轉供電行為。市電力公司要協助5G基站運行企業排查轉供電情況,建立台賬實行清單化管理。加大國家關於5G基站轉供電降價政策宣傳,引導轉供電主體傳導落實降電價優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電價標準,不得假借電費名義收取場地租賃、物業管理、設備運維、人工服務等其他費用。
四、積極探索各方合作共贏模式
11.支持各方加強合作,通過集團戰略合作等方式,開展電力基礎資源共享運營。推進利用變電站、桿塔等資源和運營商共建5G基站,推動電網與通信行業基礎設施資源整合利用。研究利用5G切片技術構建電網切片的可行性。研究做好利用變電站資源建設5G基站的試點總結,並形成可複制推廣的經驗。
請各單位加快落實,並做好經驗總結,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