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網絡直播打賞行為規範可消除非理性打賞
對打賞金額設置“上限”,對激情打賞設置“冷靜期”,如同網絡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一樣,就是為了讓人們在消費過程中規避種種非理性陷阱,防止衝動打賞。在國家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的指導下,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正在參與製定《主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規範》和《直播行業打賞行為管理規則》,預計年底前將出台。
規則出台的主要目標是解決目前網絡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賞、高額打賞和未成年人打賞三大問題,通過人臉識別減少未成年人打賞,平台對單筆打賞的最高額度加以限制,以避免“天價打賞”的出現,對激情打賞設置冷靜期等方式,從而消除各類“非理性打賞”現象。
直播平台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就是打賞,然而,由於人的素質、性格差別較大,有的人天生容易性格衝動,大手大腳,有的人則會陷入某種執念,為了某個虛幻的主播“偶像”不惜豪擲千金,還有未成年人缺乏自製力和判斷能力,在誘導下用父母血汗錢瀟灑“刷火箭”。此類現象並非個案,由此引髮用戶與直播平台的糾紛不斷,不利於直播行業的良性發展。
因此,對於打賞金額設置“上限”,是對用戶權益保障的首要方式。如果任由打賞金額無限額,也就等同於將直播標價為某類準奢侈品。尤其是隨著移動支付的流行,相比於現金支付,不少人會產生對於資金支付的某種“鈍感”,從而在直播營造的某種氛圍中頭腦發熱,而以超出自己實際承受能力的金額打賞。
這是一種人性弱點,但直播平台不能利用乃至放大人性弱點,對打賞金額的“上限”,其實是監管部門要求平台所採取的自律舉措,從而遏制用戶的非理性成分。
對激情打賞設置冷靜期也與此同理。由於打賞收入直接關係到直播平台營收,也成為主播收入與獲得平台流量等扶持的核心指標,不少主播會通過各種方式吆喝和刺激網友用打賞的方式為自己“衝鋒陷陣”,有些直播間內還會將贈送禮物的粉絲進行排名,贈送高額禮物的粉絲會獲得主播額外的關注和點名互動,這其實就形成了主播與用戶之間以打賞換取差異化待遇的利益交換機制。有用戶基於虛榮心、攀比心理激情打賞,但事後則會發現此舉得不償失,設置冷靜期為用戶提供了一個緩衝時段,讓用戶用更多時間思考打賞所帶來的利弊及後果,避免做出令自己後悔的舉動。
對打賞金額設置“上限”,對激情打賞設置“冷靜期”,如同網絡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一樣,就是為了讓人們在消費過程中規避種種非理性陷阱,盡最大可能防止因某種人為營造的情景、氛圍而衝動消費,提供給消費者事先或者事後放棄的權利,這也是對企業與消費者關係中,對於相對處於弱勢的後者以更多救濟。
而通過人臉識別等方式,也能更加有效甄別未成年人用戶,避免孩子被捲入直播打賞。既然短視頻、圖文信息等免費服務,都需要建立未成年人版本,減少未成年人接觸不良或者不符合其目前心智的各類資訊,收費的直播打賞服務就更應採取這一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的直播領域防火牆。
據稱,《直播行業打賞行為管理規則》將以推動行業自律為主,也就是各大直播平台負責以上幾類新舉措的日常落地。那麼,一旦各大直播平台沒有切實履行以上舉措,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有關部門可以對此採取怎樣的懲戒手段,其懲戒力度要達到足夠的威懾作用,這些細節還有待《管理規則》進一步細化,並且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形成更為全面和完善的平台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三方合力。
□畢舸(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