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賞,早該冷靜冷靜了
直播打賞的野蠻生長時代即將迎來終結。10月28日,直播電商與短視頻發展年會上傳來消息:網絡直播打賞行為將迎來兩部行業規範——《主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規範》和《直播行業打賞行為管理規則》預計年底前出台。
其主要目標正是為了重點解決目前網絡直播中存在較大爭議的激情打賞、高額打賞和未成年人打賞三大問題,將為用戶設置“打賞冷靜期”。
近年來,“小伙5天打賞21萬” “11歲女童打賞主播140萬”等新聞,引發多次熱點討論。網友們為喜歡的主播一擲千金,這豪氣萬丈的表面之下其實並不都是風光:其間有偷用父母血汗錢的未成年人,有挪用公款的政府官員,也有一時衝動後悔不已的打工族… …
更有甚者,為充當“榜一大哥”“榜一大姐”鋌而走險去挑戰法律底線。曾有記者梳理,半年內因為直播打賞而涉及的盜竊、詐騙、挪用公款案件高達30餘起,誘導未成年人進行充值打賞的舉報案例居高不下。個別主播在與粉絲開展互動時,也做出了不良示範。2015年9月,湖南郴州一名女主播與粉絲交往時產生經濟糾紛,被男粉絲捅死在賓館房間內。類似案例不一而足,給互聯網直播行業留下了諸多慘痛教訓。那麼這樣的鬧劇究竟要幾時才能休呢?
直播打賞本無罪,亂象頻發的根源還是缺乏合理的規制。儘管直播經濟是“虛擬經濟”,但其背後的經濟活動、社會關係、社會影響卻並不虛擬。隨著行業高速增長期的過去,應該著眼於更長遠的發展,轉向對規範與秩序的追求。
即將出台的行業規範瞄準的正是直播打賞中糾紛頗多的幾個領域,倒逼著平台進行修繕和升級。比如,針對短時間內不斷打賞的激情行為,應為用戶設置“冷靜期”;對於非理性衝榜的行為,應對單筆打賞的最高值進行限制;對於未成年打賞,應該通過人臉識別技術進行甄別……這背後其實也透露鮮明的政策導向——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虛擬空間並非虛假存在,對直播行業健康發展的監督管理勢在必行。
其實,直播打賞本是“你情我願”的消費行為。從法律上來講,消費者與主播之間是一種消費服務關係。自古開門做生意求得就是一個“細水長流”,只看眼前利益的“一錘子買賣”絕對做不長。無論是平台還是主播,只有明白這個道理,擺正心態、端正行為,才能夠使打賞更好地發揮其激勵作用,讓風口上的直播行業飛得更高更遠。
澎湃特約評論員趙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