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註冊頭條相似域名遭起訴法院:域名歸屬字節跳動
據知產北京公眾號消息,2014年1月20日,張某註冊了域名“toutiaoba.com”(簡稱訴爭域名)。2018年7月4日,字節跳動公司向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北京秘書處(簡稱域名中心)投訴,主張其對訴爭域名享有在先權益,張某對訴爭域名的註冊、使用具有惡意,故要求將訴爭域名轉移至字節跳動公司。2018年8月28日,域名中心作出裁決,將訴爭域名轉移至字節跳動公司。
張某則認為其正當註冊並正常使用訴爭域名,有權繼續合法持有,故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經審查認為,張某對“toutiaoba”標識的商業使用始於其註冊訴爭域名即2014年1月20日,而字節跳動公司至遲於其成立時即2012年3月9日開始使用“toutiao”及相關近似標識,上述標識之間的主要識別部分相同,且張某註冊使用訴稱域名從事與字節跳動公司相同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一審法院據此認定張某在沒有在先權益的情況下,無正當理由註冊訴爭域名並用於經營的行為,存在有意攀附字節跳動公司商譽和造成用戶混淆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了誠信原則,進而判決駁回張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張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對此,法院認為,雖然張某主張訴爭域名與“toutiao.com”域名存在差異,但考慮到二者的主要識別部分在字母組成和讀音上均較為相近,故一審法院認定二者構成近似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考慮到張某以搜索庫公司名義開辦的頭條網網站的備案名稱和整體頁面設計均與字節跳動公司經營的今日頭條網站較為相近,加之其網站登載的部分內容、提供的部分服務亦與今日頭條網站存在重合,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