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賺錢卻先交錢?網絡招聘有“陷阱”
互聯網時代,時效性強、成本低、覆蓋面廣的網絡招聘,憑藉自身優勢,成為當前用人單位招聘的主流形式。尤其是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許多線下招聘活動轉移至線上。但另一方面,招聘網站上發布的信息往往良莠不齊,有不法分子以光鮮亮麗的職業和高薪誘導求職者踩進“陷阱”。
人社部日前發布《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期規範網絡招聘服務行業發展,為求職者保駕護航。
“雲招聘”已成主流
南京師範大學大四學生小王近日通過招聘網站參加南通市2021屆高校畢業生秋季網絡招聘會。他已向十幾家單位遞交簡歷,正陸續收到筆試和麵試通知。“一些同學通過’雲招聘’找到了心儀的工作,有的從投簡歷到錄取僅用時幾天,省時省力,方便快捷,我也想試試。”小王告訴記者。他仔細比對企業在網絡上發布的各種招聘信息,在學校完成了簡歷投遞和線上筆試。“如果能遠程面試就更好了,在熟悉的環境裡更放鬆,有助於自己的發揮。”小王說。
“雲宣講”“雲招聘”……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社會招聘機構、平台企業等加強合作、創新服務,幫助求職者“雲上找工作” 。有越來越多的求職者和小王一樣喜歡網絡應聘,網絡已經成為現時招聘的主要途徑。
記者從人社部網站了解到,今年3月20日至6月30日,人社部發起實施“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專項行動”,208萬家用人單位發布崗位信息2761萬人次,勞動者投遞求職簡歷近2000萬份。實施百日免費線上技能培訓行動,大規模開展免費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實名註冊學員總人次數突破1300萬,線上培訓總人次數超過1200萬。許多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教育部與9家社會招聘機構聯合推出“23456校園網絡招聘服務”,已提供崗位信息1522萬條,累計註冊畢業生669萬人次,投遞簡歷3736萬人次。“全國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平台推動11個省近900所高校開展網簽工作,今年已有64.5萬畢業生完成網上簽約。”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長王輝表示。
人社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也於10月15日至11月14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動,網絡招聘是其中重要一環。
沒賺錢卻先交錢?
不過,面對旺盛的網絡招聘需求,網絡招聘服務水平亟待提升。“招聘信息不完善,作息時間沒有,工資寫個大概範圍,要求吃苦耐勞。”有網友吐槽起一些網站上粗糙的招聘信息,“找到與自身情況匹配的工作很難。”
另一方面,一些招聘平台審核不嚴往往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導致虛假招聘信息充斥。主播夢、模特夢、高薪夢……許多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職業和高額回報讓不少求職者喪失警惕,不僅工作沒找到,錢還搭進去不少。
小張和小楊在網上看到某公司招聘信息後,應聘成為公司簽約主播。上班幾天后兩人因工作內容與約定不合提出辭職,公司卻搬出合同要求按規定賠償10萬元違約金和高額賠償金,兩人這才發現由於疏忽並未註意到合同中不合理的條款。
不僅全職工作充滿“陷阱”,兼職同樣需要小心。研究生劉若彤向記者講述自己最近受騙的經歷。小劉在某招聘網站看到一個劇本翻譯的職位,英文出色的她順利通過筆試,對方卻要求繳納2400元的保證金以防“洩密”,並稱這是行規。“翻譯酬勞是一個字6毛錢,對方給我10萬字的稿件任務。”小劉起初也有疑慮,不過對方的營業執照打消了她的懷疑。但是投入工作後她才發現劇本質量粗糙,而且工程浩大,難以完成,試圖聯繫對方溝通進展時,卻發現早已被拉黑。
小劉的經歷絕非個例。一些招聘網站以交納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保險費、押金、手續費等名義收取應聘者錢款,得逞後要么迅速脫身,要么找藉口不給安排工作,待騙取的錢財累積多了,便人去樓空。
多措並舉避風險
專家認為,網絡招聘的市場需求一直沒有被很好地解決。從招聘方看,由於行業、公司類型、職位等級等方面的不同,會帶來明顯不同的招聘需求。“對應聘方而言,應屆畢業生、務工者、白領等不同群體的需求各不相同。雙方需求差異很大,但雙方能夠直接掌握的信息卻非常有限:招聘方只有一個招聘描述,而求職者只有一個簡歷信息,信息不對稱影響網絡招聘的效率,也容易產生信息混雜。”
為解決這些問題,人社部研究起草《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人單位向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用工類型、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
《意見稿》提到,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供的網絡招聘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人社部門將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提升網絡招聘服務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另外,專家提示,求職者應該擦亮眼睛,如果招聘單位要求收取費用,更應小心。求職者要盡可能多了解應聘公司及崗位信息,對於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關鍵信息無法提供或含糊其辭的,應提高警惕。在工作過程中,注意保存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打卡記錄、工作成果等相關證據,在發生糾紛時,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