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谷歌反壟斷案透視:聚焦產品分發控制全面借鑒微軟先例
據報導,美國司法部周二對谷歌提起了備受關注的反壟斷訴訟,指控谷歌切斷競爭對手的關鍵分發渠道,以違法方式維持在搜索領域的壟斷地位。這起訴訟明顯借鑒了近20年前美國政府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但指控依據更加聚焦,因此比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更可能獲得支持。
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將幾方面問題合併在一起,而核心是微軟將IE瀏覽器和Windows操作系統捆綁,扼殺了網景等其他瀏覽器的機會。在經歷了一系列波折之後,微軟和美國政府於2001年達成了非常勉強的和解協議。這項協議並沒有明確說明,IE瀏覽器和Windows操作系統的捆綁是否違法,也沒有強制微軟將兩者解除捆綁。不過,和解協議限制了微軟在PC廠商分發Windows系統時的條款。
換句話說,美國政府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也是關於產品的分發。
在針對谷歌的案件中,美國司法部明確關注谷歌如何利用分發渠道,尤其是移動端分發渠道,鞏固在搜索和搜索廣告領域所謂的壟斷地位。
“排他性協議”
美國司法部的起訴聚焦於,谷歌如何向移動設備製造商和電信運營商等分發渠道支付費用,確保它們將谷歌設置為默認搜索引擎。起訴書稱,作為交換,谷歌有時會要求這些分發渠道使用谷歌的應用,包括搜索應用,“並將其置於用戶最可能開始互聯網搜索的顯眼位置”。
具體而言:
-根據指控,對於需要某些谷歌應用的手機廠商,谷歌會要求它們接受其他不想要的應用,並確保這些應用永久安裝在設備上,且給予這些應用和服務“在手機主屏上價值最大、最重要的位置”。
– 在某些移動設備中,谷歌禁止設備廠商和運營商預裝競爭對手的搜索應用,或將這些應用設為默認搜索服務。
– 起訴書還稱,超過80%的移動搜索查詢受到這種所謂“排他性協議”的影響。
起訴書還詳細列舉,谷歌如何對Android操作系統進行控制。谷歌此前依據開源許可協議開發並分發Android系統。
從理論上來說,開源許可協議意味著任何人都有復制、修改和重新分發軟件代碼的權利。然而,谷歌實際上提供了Android系統的多個不同版本。如果設備廠商願意,它們可以選擇最基礎的版本,並隨意改動系統代碼。但如果想要使用特定的谷歌應用或服務,那麼就必須簽署協議,在使用Android系統時受到諸多限制。
起訴書稱,谷歌利用這樣的控制權來推動搜索引擎和搜索廣告的分發。
微軟的先例
起訴書將谷歌的行為與20年前的微軟進行了具體類比,稱兩家公司都利用這些協議來封堵競爭對手的分發渠道。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書回顧了當時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即上訴法院的裁決。這項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的大部分裁決:
“大約20年前,美國特區巡迴法院在針對微軟的案件中確認,根據《謝爾曼法案》第二條,科技行業的壟斷者要求預設默認狀態(正如穀歌所做的)以及讓軟件不可刪除(同樣如穀歌所做的),從而切斷競爭對手有效分發渠道的反競爭協議是排他的、違法的。”
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還稱,谷歌從微軟的錯誤中吸取了教訓,謹慎地通過特定話術來確保自己的行為不會被反壟斷監管部門盯上。例如,起訴書援引谷歌首席經濟學家的說法。他曾告訴員工,避免發表“切斷空氣供應”這樣的言論。據稱這是微軟高管曾經發表的針對網景公司的措辭,不過微軟高管保羅·馬里茨(Paul Maritz)否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此外,谷歌還指示員工在談論競爭的話術中避免使用“捆綁”和“扼殺”等措辭,同時避免分析在任何市場該公司擁有的“市場力量”。
聚焦的訴訟
谷歌是一家龐大的集團公司,擁有許多不同業務線,這往往會導致外界對該公司的關注點非常分散。
例如上個月,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子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關於反壟斷和大公司的報告,稱谷歌是一個“互鎖壟斷的生態”,提到了該公司許多涉嫌違法的行為,包括谷歌如何在搜索結果中傾向於自己的產品,對DoubleClick和AdMob等公司的收購,以及如何利用諸如Chrome、Android和Play商店的其他業務來鞏固自身的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的此次訴訟避免了這樣的做法,將重點明確放在谷歌最強大、最重要的業務上,這就是搜索和搜索廣告,並關注谷歌如何利用移動端分發渠道來阻止競爭。
通過聚焦於這個重點,並以微軟的案件作為參考,美國司法部更有可能在本案中勝訴,並且為未來其他領域的更多案件打開了一扇門。
此次訴訟的最終結果很可能並不是單一打擊,摧毀谷歌或引入新一波的競爭。相反,就像微軟的反壟斷案一樣,這很可能會是一輪長達10多年的反壟斷訴訟的開端。這可能會分散谷歌的精力,減緩它的發展速度,在與Facebook和亞馬遜等主要對手的競爭中變得更加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