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數字貨幣合法化更進一步
央行數字貨幣(CBDC)在全球持續升溫,多國在近期加緊了數字貨幣研發和佈局的步伐。在俄羅斯,自2021年1月1日起將可進行數字金融資產交易,但禁止在俄境內用它支付商品及勞務費用。俄專家認為,這是俄在替代貨幣合法化方面邁出的“膽怯的”第一步。
俄羅斯中央銀行行長Elvira Nabiullina
7月31日,俄總統普京簽署《數字金融資產和加密貨幣調解法》。該法律出台前,俄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無法可依。俄“專家評級”機構負責銀行評級的主管伊万·烏克烈英認為,這將對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產生積極影響。關於監管加密貨幣前景的不確定性將被消除。
制定該法草案的國家杜馬(議會下院)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克薩科夫在接受“今日俄羅斯電視台”(RT)採訪時說:“這部法律的主要任務是為在金融結算中更廣泛使用數字技術賦予合法性,為這一交易市場製定官方遊戲規則。”
根據《數字金融資產和加密貨幣調解法》,數字金融資產指的是在信息系統中發行、清算和流通的數字資產權利。數字資產可以作為抵押、買賣和交換的對象,但不可以用作支付手段。
阿克薩科夫認為,俄金融市場將獲得一種新的投資工具,會對整個經濟產生積極影響。據他介紹,企業將能夠利用數字資產與外國合作夥伴建立合作並加深貿易聯繫。
此外,公民還可以從信貸機構購買數字資產。但在此有一個條件:如果某種數字資產的發行不是在俄法律框架內進行的,就不可能從俄信貸機構購買。不受俄法律約束的數字資產只能在國外平台上購買。
該法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信息系統中包含的電子數據(數字代碼或符號)的集合體。阿克薩科夫解釋說,加密數字貨幣不是貨幣單位。加密貨幣的民事流轉受到限制。
“由於數字貨幣的合法化將對盧布構成威脅,因此數字貨幣不能在俄支付任何商品和服務。在法律框架內,盧布向來並且仍然將是俄唯一的合法支付手段。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有考慮過加密數字貨幣可以與盧布平起平坐的想法,沒設定過這樣的目標。”阿克薩科夫補充說。
俄菲納姆公司分析師科爾涅夫認為,俄禁止使用數字資產作為支付手段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局希望將數字資產的金融詐騙風險降至最低有關。
科爾涅夫指出:“如果允許將數字資產用作支付手段,那麼會出現逃稅、濫用資金、非法套現和向國外轉移資金等很多漏洞。此外,由於無法跟踪支付過程,還將為不懷好意者資助恐怖組織提供便利。”
不過,專家認為,《數字金融資產和加密貨幣調解法》只是加密貨幣流通的第一部框架法,並未使加密貨幣在傳統理解上合法化。
國家杜馬數字經濟專家委員會成員波雅爾科夫認為,該法可能造成一種局面,即部分交易處於合法領域,而大部分市場首先是支付領域處於灰色區域。
對此,阿克薩科夫表示,議會計劃在秋季會議上通過另一部法律,確定更詳細的數字貨幣監管。
俄監管機構表示,正在研究中國和瑞典在數字貨幣領域的經驗。俄專家認為,俄立法將數字貨幣合法化有利於中俄貿易發展。
俄央行和俄聯邦海關的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第一季度,美元在俄中貿易中的佔比下降5個百分點,跌至歷史最低的46%,首次低於一半。本幣和歐元占比達到創紀錄高位:分別為24%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