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2026年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
國家藥監局在其網站發布《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據了解,汞俗稱水銀,是常溫下唯一呈液態的金屬,大量應用於各種產品和工藝中。
汞及其化合物的產生、使用和排放會造成環境污染,嚴重時引起人類和哺乳類動物神經、免疫、生殖系統的機能紊亂,尤其對胎兒和孕婦有較大影響。
以下為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38號公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為貫徹落實《汞公約》和38號公告,做好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的註冊和生產有關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准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指導轄區內相關企業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相關工作,切實履行《汞公約》及38號公告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