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其他七國簽署NASA的《阿爾忒彌斯協定》 為探索月球製定規則
據外媒The Verge報導,美國宇航局(NASA)宣布,包括美國在內的8個國家已經簽署了一項名為《阿爾忒彌斯協定》(Artemis Accords)的國際協議,形成了NASA所說的致力於標準化月球探索的廣泛而多樣化的國家聯盟。
NASA早在5月就宣布了推出《阿爾忒彌斯協定》的意向,此前與美國國務院和國家太空委員會合作,提出了一套探索月球的規則草案。該文件的名稱指的是NASA的”阿爾忒彌斯”計劃,這是一項雄心勃勃的計劃,旨在將第一位女性和一位男性宇航員送上月球。NASA希望與多個國家合作開展該計劃,該機構制定了《阿爾忒彌斯協定》,以確保其他國家能夠就向月球表面發送機器人和人員的最佳實踐達成一致。
NASA向其他國家發布了協議草案,在獲得他們的意見後,該機構提出了最終文件,其中包括月球採礦和如何處理月球表面衝突等方面的標準。NASA局長Jim Bridenstine表示,主要目標是讓大家在月球探索方面站在同一戰線上,避免未來出現任何國際誤解或衝突。“當我們想到《阿爾忒彌斯協定》時,我們要做的是建立每個國家都能同意的行為規範,”Bridenstine在宣布前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與美國一起簽署該協議的7個國家是: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盧森堡、意大利、英國和阿聯酋。NASA表示,它也與其他有興趣簽署的國家進行了交流,但這七個國家能夠最快地通過機構間的程序。據NASA稱,這意味著更多的國家可能很快就會簽署協議–甚至在今年年底之前。NASA負責國際和機構間關係辦公室的代理副局長Mike Gold在發布會上說:“這第一份公告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開始,而不是各國加入協議的結束。”
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的名單中沒有俄羅斯,它是NASA在載人航天和國際空間站方面的最大合作夥伴。俄羅斯太空計劃負責人Dmitry Rogozin已經非常明確地表示,他並不是該協議的粉絲,也不是NASA的”阿爾忒彌斯”計劃的粉絲。當NASA首次宣布該協議時,Rogozin將其比作月球“入侵”。而就在周一,Rogozin在國際宇航大會的一次小組討論中表示,”阿爾忒彌斯”計劃“過於以美國為中心”。
早在《阿爾忒彌斯協定》誕生之前,世界各國就已經簽署了一項側重於如何探索空間的重要國際協定。該協定被稱為《外層空間條約》,於1967年生效,規定探索空間應是一項和平活動。它還說,各國不應在太空中放置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各國不得對其他世界提出要求等條款。
然而,《外層空間條約》條款相當模糊–這意味著對各種條款有很大的解釋空間。《阿爾忒彌斯協定》的目標是為美國想探索月球的方式提供更多的明確性,而不需要經歷緩慢的條約制定過程。Bridenstine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與《外層空間條約》保持一致。”他補充說,NASA正試圖“創造一種動態,使《外層空間條約》能夠真正得到執行。”
NASA希望在協議中明確的一件大事是,各國可以擁有和使用來自月球的資源。作為”阿爾忒彌斯”計劃的一部分,NASA希望提取月球材料,如月壤或水冰。《外層空間條約》禁止各國對另一個行星體提出要求,但美國的政策是,國家和公司可以擁有他們從其他世界提取的材料。“《外層空間條約》第二條規定,你不能將月球據為己有,以獲得國家主權。”Bridenstine說。“我們完全同意並擁護這一點。我們也相信,就像在海洋中一樣,你可以從海洋中提取資源。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擁有海洋。你應該可以從月球上提取資源。擁有資源,但不擁有月球。”
這是對《外層空間條約》的解釋,但未必人人都同意。上週,一對研究人員在《科學》雜誌上撰文,呼籲各國說出他們對這一解釋的反對意見,美國應該通過聯合國條約程序,以便就太空採礦進行談判。“美國宇航局的行動必須被看作是什麼–一個協調一致的戰略努力,以重新引導國際空間合作,有利於短期的美國商業利益,而很少考慮到所涉及的風險,”研究人員在《科學》雜誌上寫道。
協議還概述了其他事情,比如”安全區”–在月球上進行工作的地方建立的區域,其他國家不應干涉。協議還要求保護遺產地,這可能是指NASA的阿波羅登陸者在月球表面著陸的區域。該文件涉及到透明度、數據共享、空間物體登記等問題。
協議涉及的另一個話題是互操作性的概念–各國的航天器在設計和建造時應該與世界各國的硬件配合使用。這一點,即使是沒有簽署協議的國家也能達成一致。週一,俄羅斯的Rogozin呼籲NASA設計”阿爾忒彌斯”的主要內容之一–一個名為”門戶”的環繞月球運行的空間站,,以便未來俄羅斯的飛行器可以與該站對接。
歸根結底,《阿爾忒彌斯協定》仍然只是一套準則,沒有任何明確的執行機制。如果一個國家簽署了該協議並違反了其中一項條款,並沒有任何實際後果。不過,Bridenstine希望其他國家的參與足以確保各國按照協議行事。他表示:“我認為,對於那些選擇加入阿爾忒彌斯計劃但又不遵守規則的國家,可以施加很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