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確認谷歌必須協商支付引用法國新聞機構內容的費用
谷歌對法國競爭監督機構要求其與出版商協商付費引用其內容片段的命令提出的上訴失敗。正如我們在4月所報導的那樣,法國當局根據歐盟制定版權法確立了新聞”鄰接權”,這項權利在去年泛歐盟版權改革後被納入國家法律。巴黎法院的一紙禁令讓這家科技巨頭必須掏錢才可以使用法國新聞出版商的內容且幾乎沒有法律上的迴旋餘地。
法國競爭主管部門已經裁定,谷歌不能單方面撤回其新聞聚合器(以及其搜索服務上的其他地方)中顯示的新聞片段以尋求逃避支付。
在被要求對上訴法院的裁決發表評論時,谷歌發言人表示:”正如我們昨天宣布的那樣,我們的首要任務仍然是與法國出版商和新聞機構達成協議。我們提出上訴是為了讓該命令的某些部分得到法律上的澄清,我們現在將審查巴黎上訴法院的決定。”
谷歌表示,他們之所以對臨時措施的裁決提出上訴,是因為公司對該命令的某些方面感到擔憂,且有些方面是矛盾和混亂的。谷歌將繼續對該國如何解釋出版商的權利有重大關切,儘管它還重申,法律程序與它與法國出版商正在進行的談判是分開的,並且會繼續關注談判進程。
路透社昨天的一份報告顯示,谷歌正準備與法國出版商達成協議。
本月早些時候,這家科技巨頭宣布了一項10億美元的授權費基金,稱之為谷歌新聞展示基金,這筆費用將用於向新聞出版商支付款項以協助其”創造和策劃高質量的內容”,目標是在谷歌新聞上呈現新的授權內容板塊,這一計劃將率先在德國和巴西開始進行,並擴大到其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