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議院商務委員會向扎克伯格、皮查伊和多西發出正式傳票
週四上午,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一致表決通過向Facebook、谷歌和Twitter的CEO發出傳票–這是國會正在進行的重新審查第230條責任保護的努力的重大升級。現在,這三位CEO將被要求在委員會面前露面,日期尚待安排。此次聽證會正值委員會審議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Lindsay Graham)提出的新法案,旨在限制根據第230條獲得法律保護的節制範圍。
但參議員們的擔憂遠遠超出了230條,不同的委員還提出了關於隱私保護和更廣泛的反壟斷問題。
什麼是第230條?
1996年通過的《通信體面法》第230條規定,”交互式計算機服務”不能被視為第三方內容的發布者或發言者。這保護了網站在用戶發布非法內容時免受訴訟,儘管在表達盜版和色情相關材料時有例外。
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和眾議員克里斯·考克斯(Chris Cox)精心修訂了第230條,這樣網站所有者就可以對網站進行管理,而不用擔心法律責任。該法律對社交媒體網絡尤其重要,但它涵蓋了許多網站和服務,包括帶有評論部分的新聞機構。
然而,它的爭議越來越大,經常被誤解。批評者認為,其廣泛的保護措施讓強大的公司忽視了對用戶的真正傷害。另一方面,一些立法者錯誤地聲稱它只保護”中立平台”–這個詞與法律無關。
“我相信,大科技對我們這個時代的言論自由構成了最大的威脅,也是我們這個時代對民主的最大威脅,”參議員特德·克魯茲(R-TX)告訴委員會。
在本輪國會會議期間,一些科技法規停滯不前,從”瀏覽器法案”等隱私措施,到最近在第230條中增加一個模糊的”善意”要求的法案。最近,立法者試圖在《PACT法案》中達成兩黨妥協,該法案旨在以單一措施解決市場力量和意識形態溫和偏見的擔憂。但距離全國大選僅有數週時間,這些法案都不可能在本屆國會主持下表決。
參議員Amy Klobuchar(民主黨-明尼蘇達州)對這些法案的失敗以及過去幾年熱鬧的聽證會所產生的立法很少表示失望。”我不希望我們成為只說不做的參議院,”Klobuchar說。”因為這就是我們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