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可能迫使蘋果等大型科企與競爭對手分享用戶數據
如果歐盟的《數字服務法案》獲得通過,蘋果、谷歌、Facebook和亞馬遜等大型科技公司可能會被要求與小型競爭對手分享客戶數據。《數字服務法案》旨在遏制蘋果、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的反競爭行為。這將標誌著二十年來歐盟對互聯網監管標準的首次重大改革。
其中一項擬議的措施將是迫使大公司與小競爭對手分享客戶數據。
據《金融時報》報導,該草案的特點是規定科技巨頭”不得將平台上收集的數據……用於[他們]自己的商業活動……除非他們[讓]活躍在相同商業活動中的商業用戶獲得這些數據”。
預計許多大公司表示將對《數字服務法案》進行反擊。谷歌已經公開表示歐盟認為應該對現有的監管規則進行現代化,而不是另起爐灶建造一個全新的框架。
他們還聲稱,監管機構高估了谷歌、Facebook、亞馬遜和蘋果等公司在數字市場的力量,因為數字生態系統”極其多樣化,且發展迅速”。
歐洲的監管機構正在擬定一份科技公司必須停止的活動”黑名單”,以及對違規行為的”階梯式”處罰。一些反壟斷規則包括阻止用戶切換平台或系統,迫使用戶依賴單一服務的政策。
《數字服務法案》還可能要求公司積極遏制用戶和廣告商在Facebook和Twitter等服務上傳播虛假信息和仇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