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法院裁決Subway的麵包根本算不上是合法的麵包
嚴格來說,Subway麵包根本不是麵包,至少在愛爾蘭是這樣。愛爾蘭最高法院裁定,包裹Subway三明治餡料的“那東西”含糖量太高,在法律上不能算作麵包。儘管這聽起來很有趣,但我們應該注意到這是一個非常神秘的法律裁決:顯然Subway三明治是用麵包做的,但偶爾法院必須考慮食品的成分,以確定它的稅務地位。
在愛爾蘭的一家Subway特許經營商試圖要求豁免增值稅後,該裁決提示,這種銷售稅並不適用於主食項目。
稅法對什麼算作主食並應免於徵稅做出了法律定義,以便價格保持在所有人都能承受的範圍內。
為了避稅,麵包產品麵團中的糖分重量必須低於麵粉重量的2%,而Subway菜單上的“那東西”最後被發現超過了限制數值的5倍,因此在法律上並不能被視為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