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違規投放共享單車最高將罰5萬元!廣東:11月起實施
城市共享單車,在促進綠色出行的同時也出現了“殭屍車”、亂停放等問題,應該怎麼管?據@央視財經報導,近日,廣州市政府出台《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33條,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的發展定位、車輛總量控制、停放秩序管理、企業運營要求、用戶行為規範等作了全面規定。
其中特別提出,對共享單車實施配額管理的總量控制,違規超量投放共享單車,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實施“嚴管區域入框停放+非嚴管區域規範停放”的分類分級停放管理模式;經營者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
事實上,早在今年7月底,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就公佈了今年第二季度共享單車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三家單車企業存在調度不及時、亂停亂放的現象,效果未達到預期。
而這次出台的《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從11月開始實施,將對超額投放、違規停放的企業處以1至5萬元的罰款。
目前摩拜單車、哈囉單車、青桔單車的運營配額分別是15.1萬輛、15萬輛和8.5萬輛。針對亂停亂放的情況,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將會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