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學生厭世刺死滴滴司機”案一審:被告人被判死緩
備受關注的湖南常德“大一學生因厭世刺死滴滴司機”案在漢壽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楊佰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19年3月23日23時40分,常德滴滴司機陳紅將乘客楊佰淇送達常南汽車總站附近,楊佰淇趁陳紅不備,用網購匕首連刺20餘刀致其死亡。
庭審現場
案發前,19歲的楊佰淇是湖南某技術學院大一學生。同年4月28日,常德警方出具精神鑑定意見書稱,嫌犯有抑鬱症,屬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事發48天后,2019年5月9日,楊佰淇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此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此前公安機關鑑定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2020年1月3日,該故意殺人案在漢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開庭。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害人家屬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人賠償各項損失110餘萬元。在作最後陳述時,被告人楊佰淇只說了一句話:“請法庭依法判決。”審判長宣布,此案將擇日宣判。在庭審之後,因被告家屬不同意賠償等原因,被害人家屬撤銷民事訴訟,他們希望重判被告人。
9月24日上午,被害滴滴司機妻子田女士再次回憶起8個月前的庭審現場時稱,那時她質問被告人楊佰淇,為什麼殺害與其無冤無仇的人?楊佰淇面無表情,沉默不語。開庭後,被告人及家屬未向他們道歉,僅賠償過5萬元的安葬費用。
對於警方出具精神鑑定意見書稱被告人患有抑鬱症,田女士表示一直不認可該鑑定結論。不過,此前他們曾向公安部門提出重新鑑定申請,但得到的結論仍是有抑鬱症。
田女士稱,作為家裡頂樑柱的陳紅出事之後,他年近7旬的母親經常哭導致視力受損。田女士有時候想起丈夫哭泣時,5歲的小兒子會抱著她說:“沒關係,我會比爸爸更愛你。”
對於以後的生活,田女士說:“我就希望大兒子好好工作,有能力養活自己,可以替他父親擔負起這個家庭;我也會帶著小兒子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