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垃圾短信不到6分錢這個通信“牛皮癬”為何難治?
不久前,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對“垃圾短信”整治作了進一步細化規定。“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垃圾短信”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一方面,個人手機信息洩露源較多,黑市上有針對特定市場和行業推出的數據包;另一方面,發送“垃圾短信”成本低廉,平均一條短信不到6分錢。
“垃圾短信”屢禁不止,九成為廣告推銷
“500條手機短信中有450多條是’垃圾短信’。”杭州市民馬先生向記者抱怨說,“垃圾短信”防不勝防、不堪其擾。“往年一般在’雙11”618’等購物節期間,會頻繁收到’垃圾短信’,今年這類短信更多,幾乎每天都能收到。”
“99划算節預售開搶,積分搶兌專屬券”“40萬方低密度別墅大盤,恭迎雅鑑”……成都市民周女士向記者展示了今年以來收到的短信,從電商廣告短信,到房產中介短信,絕大多數與促銷有關。“這些短信發布者從沒獲得我的授權,也不知道他們是從哪兒得到我的手機號的。”週女士說。
有些廣告短信甚至還隱藏著詐騙風險。杭州市民章先生近日收到一條來自所謂“建設銀行”的短信,稱章先生的建行信用卡已達到提升額度標準,可致電諮詢辦理。“我撥通電話,對方客服上來就索要我的銀行卡號和驗證碼。”章先生意識到這可能是一個騙局。
據360互聯網安全中心發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國手機安全狀況報告》顯示,2020年第一季度,“垃圾短信”的類型分佈中,廣告推銷短信最多,佔比為92.2%,詐騙短信佔比7.6%,其他違法短信佔比0.2%。該季度,短信平台“106”開頭號段發送的“垃圾短信”佔比高達79.2%,已成為“垃圾短信”的主要傳播渠道。
據業內專家介紹,所謂的“106短信”指的是三大通信運營商提供的網關短信平台,設立初衷是給銀行、證券等部門與用戶聯繫使用的,便於用戶辨識、避開短信陷阱,但後來漸漸被一些代理商用來群發“垃圾短信”,反而成為騷擾用戶的工具。
網絡信息安全專家、奇安信行業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裴智勇介紹,賣家發送廣告短信使用的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有些是自己收集積累的,有些則是其他機構倒賣的。如今商家在接觸消費者時,都會特意留下消費者的手機號碼。而且,現在個人手機信息洩露源較多,在售賣個人手機信息的黑市裡,有針對特定市場和行業推出的數據包。
發一條“垃圾短信”平均不到6分錢,一些電商平台監管不力
為什麼“垃圾短信”屢禁不止?業內專家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
——市場需求旺盛。
據裴智勇介紹,電商賣家是發送“垃圾短信”最多的群體之一。“不同於網上導流和App廣告的廣撒網式獲客模式,短信可以說是最精準、觸達率最高、性價比最高的獲客渠道。除此之外,從事討債催債、電信詐騙者往往也是發送’垃圾短信’的潛在群體。”他說。
——“垃圾短信”成本低廉。
在某電商平台上,記者搜索“通知短信”,跳轉出來多個店鋪,一些店鋪宣傳語顯示“各種短信,物流通知,商超促銷,會員營銷,店鋪活動”。記者隨後以買家的身份聯繫了幾家店鋪。一位賣家給記者發來了“價目表”,並聲稱量大有優惠:“300元5454條短信,並且額外贈送50條。”記者估算了一下,平均一條短信不到6分錢。賣家告訴記者,在群發平台裡將後台導出的電話號碼一鍵導入,就可以群發廣告了。
為節省廣告成本,一些商戶還非法購買無線電設備,建立“偽基站”發送推銷短信。據業內人士介紹,通過“偽基站”,賣家可以強制連接周邊一定範圍內用戶的手機信號,獲取用戶信息,並可冒用任意號碼隨意發送短信,短短幾分鐘便可群發上萬條。一些不法分子還利用“偽基站”發送虛假廣告和詐騙信息。
——一些電商平台對“垃圾短信”缺乏有效監管。
如某電商平台在其隱私政策中明示:如果不想接受發送的商業廣告,“可通過短信提示回復退訂或我們提供的其他方式進行退訂或關閉。”但對平台中的商家發送廣告短信行為,未見有相關規定和說明。
記者諮詢了該電商平台內部人士,她表示,一直以來,平台方都要求商家不得濫發營銷短信,但也只能規勸,並沒有更好的執行手段。“若遇到消費者投訴網店發送垃圾短信,我們也會進行核查,並為消費者提供短信退訂通道。”
治理“垃圾短信”還需加大執法力度
2015年工信部發布並實施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消息。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次新發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再次強調,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預警監測、大數據研判等機制,通過合同約定和技術手段等措施,防範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發送的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的商業性電話。
裴智勇認為,對“垃圾短信”的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從制度上規範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需要產業鏈上各個環節群防群治,需要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加大執法力度。
“使用’偽基站’發送短信的行為,本身就涉嫌違反無線電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公安、工商部門對其都有權管理。今後,部門之間應多加強執法溝通、創新合作機制,對’偽基站’形成真正的打擊合力。”浙江凱旺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湘南說。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認為,電商是“垃圾短信”的重要源頭,有關電商平台應加大內部監管力度,對商家違法違規行為不能視而不見。“比如一些網店公開售賣’通知短信’服務,這不僅有違公序良俗,而且涉嫌違法,電商平台有責任對這類網店加強監管。”
數字經濟智庫高級研究員胡麒牧表示,電信運營商和有關企業應進一步完善技術手段,讓消費者能更方便地攔截“垃圾短信”,擁有“不被打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