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再回應”常程跳槽小米”:已付競業限制股權對價500餘萬須償還
針對“前聯想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聯想集團今日再次回應稱,自2017年限制性協議簽署之日起,在常程離職前24個月內,聯想共計向常程支付了競業限制的股權對價500餘萬元。常程離職後,聯想亦向其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聯想集團表示,目前,聯想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還股權激勵金額、支付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契約精神是現代商業文明的基石,而法治則是其持續發展進步的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動既受法律保護,亦須在法治框架內進行。我們相信,遵守法律,尊重契約,講求誠信,方能致遠。
事件經過:
常程宣布離職2天后加入小米不認可限制性協議是本人簽字
今年年初,聯想集團宣布手機掌門人常程因家庭原因離職。僅僅兩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團,任職副總裁併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有法律人士指出,該人士變動可能涉嫌違反競業協議,即解除勞動合同後在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
當時,聯想集團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今年9月17日,聯想集團表示,關於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多次庭審。由於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的真實性,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鑑定,鑑定結論顯示確系常程本人簽字。我們對最後判決結果充滿樂觀,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