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奔襲加跑路,長租公寓跑成了新的P2P
長租公寓行業一路奔襲,跑成了2020年的“P2P”。長租公寓又因醜聞上熱搜了。這次並非因為“甲醛”或者“漲價”,也不是因為和房東、租戶的糾紛,而是直接“跑路”了。
新浪科技白風/大頭
這些長租公寓“關門大吉”
據相關媒體報導,近日,成都巢客遇家、連合之家、杭州海瑪等多家長租公寓紛紛跑路。涉及房源及租住雙方則遍布上海、浙江、江蘇、四川等地。
在跑路之前,這些長租公寓品牌往往支付給房主一個月的高價租金,而向租客收取“押一付三”、“半年”乃至“一年”租金。錢到手後,這些長租公寓便溜之大吉、大門緊閉。
深圳一巢客係長租公寓人去樓空圖源:第一財經
據央視報導,僅成都巢客遇家爆雷事件就牽涉了上海、杭州等地,初步估計涉案金額達到了數十億元。新浪科技查詢發現,該長租公寓僅在今年8月就兩度被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圖源:天眼查
而除了巢客,爆雷的長租公寓,基本都頻繁地發生工商變更或經營異常。
據天眼查不完全統計,我國約有22%的長租公寓相關企業存在過經營異常,近5%的相關企業曾受到過行政處罰或有過嚴重違法行為。
平台跑路租客、房主面面相覷
經歷了幾年前P2P爆雷事件,企業跑路事件頻繁發生。但人們大概沒想到,長租公寓會成為下一個類似的龐氏騙局。
長租公寓跑路直接使租客和房主雙方蒙受損失。
新浪科技了解到,由於多數跑路長租公寓品牌與租客簽訂合約為長期合約,租客一次性支付數月乃至一年租金。因此,平台方跑路,租客損失可能高達萬元。而且在臨近跑路時,平台方多以“延遲支付”為由,拖延向房主支付租金,或乾脆直接消失,也侵害了房主利益。
但由於租客與房主雙方簽訂合約對象均為“平台”,雙方並無直接協議,平台跑路,雙方維權難度驟增。
在成都工作的王雨對新浪科技表示:“我去年12月22日在成都金牛區二環路某單元租了一套房子,租期為一年,每月900元。 今年8月20日,房東說沒有收到巢客的房租,要求我們搬家。現在(巢客)已跑路,聯繫不上。”
無獨有偶,杭州的陳勇今年4月與巢客杭州分公司簽訂1年租房合約,共支付13個月即26650元。剛住4個月,房主要求收回房子,說巢客沒向房主支付房租。陳勇嘗試聯繫巢客無果。
新浪科技在黑貓投訴平台上發現,涉及巢客的投訴有1600餘條。其中,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例,也有不少房主的投訴。
杭州一房主張明在黑貓投訴上投訴稱,自己將房子租給巢客,約定每月14日打款(3000元),合同截至2022年5月。但在今年8月,巢客客服多次以延遲打款為由,拖延打款。
受訪者供圖
時至今日,張明也未曾收到巢客拖欠的房租。
在與新浪科技的交流中,張明透露,自己以3000元/月價格租給巢客,巢客則以2000元/月價格租給租客,一次性收取12個月+1個月租金,共計26000元。
“今年7月之後,巢客就沒給租金了,”張明說。
新浪科技發現,成都、武漢等地多位房主都遇到了類似情況,且時間集中在今年7、8月。平台客服所說“晚些打款”,實則無限接近於“不打款”。
平台方跑路,租客無處維權,多數房東也選擇拒絕繼續向租客出租。雙方陷入兩難境地。
除了巢客,友客、連合之家等長租公寓品牌也頻遭投訴,投訴內容與巢客公寓相似均出現了跑路行為,還有些長租公寓存在誘導租客通過“租金貸”租房的現象。
律師:平台中介服務可視為商品跑路涉嫌詐騙
知名律師、法律博主雷家茂對新浪科技表示,從《消費者權利保護法》角度而言,長租公寓跑路是一種欺詐行為,違反了該法的第五十五條。即,對於普通的租賃關係中,租客是否為消費者是存在爭議的,但是在有中介介入的租賃關係中,中介提供向租客服務,租客向中介支付中介費、服務費,該服務應當可視為商品,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而有利於租客權利保護。
雷家茂律師認為,由於跑路後未繼續向房主支付租金,房主有權拒絕租客繼續租賃。且平台這種捲款跑路行為,可以視為以實際行動不履行合同,也可以視為是一種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因此並不影響房東再跟其他中介或者是租客簽訂合同。
“該類事件,中介公司兩頭吃,既騙了房東,也騙了租客,然後捲款跑路,已經涉嫌詐騙類犯罪,即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將會受到刑法的製裁。”雷家茂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犯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的,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此外,有法律人士認為,由於長租公寓與房主、租客之間採取的是“背對背”模式,即房主、租客都與平台簽約、雙方之間並未簽約,因此維權對像都是跑路的平台方。鑑於此,在聯繫不到平台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較為可取。
結語
長租公寓大規模爆雷也引起了多地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8月24日,成都住建局發布《住房租賃風險提示》,建議租戶謹慎選擇合作企業、查驗房源信息和房源狀況、認真確認租金價格、 謹慎選擇租金支付方式、 防範“租金貸”風險、採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和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9月1日, 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協會與上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同日發布《住房租賃風險提示》與《住房租賃市場風險提示》,建議租戶選擇信譽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過高或租金過低、選擇較短支付週期、防範“租金貸”風險等。
但提示遠遠是不夠的,一方面租客與房主在出租房屋時要仔細審核平台方資質,避免上當受騙,另一方面也需要有關部門更好地約束管理企業經營行為,減少跑路行為的發生。在出現問題時,也能快速行動,依法保障用戶的財產安全。
更為重要的是,辦企業要講究誠信,即便是遭遇困境,也應當尋求正規途徑解決,畢竟你手裡握著的每一分錢,都是來自用戶的信任。
在飛速增長的同時,希望長租公寓不會成為下一個“P2P”。
(應受訪者要求,王雨、陳勇、張明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