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如何實現?會遇到哪些難題?
數字人民幣內測試點正在進行中。當前的測試主要集中在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不過,近期兩則消息讓我們看到數字人民幣業務場景的另外一種可能性。8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印發中國(雄安新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顯示,雄安新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探索數字貨幣跨境支付。
8月22日,海南省副省長沈丹陽在“2020金牛資產管理論壇”上同樣提到海南將積極爭取法定數字貨幣試點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貿易中的應用。
對此,歐科雲鏈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煉炫表示,這兩地探索央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主要是政策上的優勢,前者有雄安新區,雄安新區在積極規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後者有海南自由貿易港,涉及國際貿易和投資,都是國家級戰略,因此可探索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
那麼,跨境貿易中,央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究竟能起到什麼樣的作用?會如何實現?又有哪些挑戰?
“高效、便捷、低成本”
“採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支付,具有高效快捷以及低成本的優勢,有利於跨境貿易的發展。”李煉炫說。
李煉炫指出,目前的跨境支付存在周期長、費用高、效率低等問題,“比如當前的一筆電匯通常需要2-5個工作日到賬,在手續費上通常收取匯款金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外加150元的電訊費。”
他認為,基於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則擁有明顯的優勢,不僅可以提高跨境轉賬的速度,而且降低匯款的手續費。此外,目前央行數字貨幣採用松耦合賬戶設計,這意味用戶在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即可進行轉賬支付,這對海外那些處於貧困偏遠地區,以及缺少傳統金融基礎設施(銀行)的本國民眾具有很高的吸引力。
跨境支付可以如何實現?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教授、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國際金融與經濟研究中心(CIFER)主任鞠建東近日撰文指出,實現人民幣的跨境支付功能,通過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來解決計價問題,暫時擱置數字人民幣的儲備功能而只讓其承擔計價功能,迅速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框架下建立起數字人民幣與其他貨幣的直接匯率詢價機制,在此基礎上構建起以數字人民幣為媒介和計價貨幣的跨境數字支付新體系。
同時,他也指出,要建立起多層次的數字人民幣支付結算新體系,例如圍繞高科技企業的全球業務系統,打造以核心企業為超級節點的企業級市場化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平台。
在企業級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平台上,鞠建東寫道,央行主要負責數字基礎設施的安排和監管,依靠其開發的DC/EP,設置封閉式企業使用場景,以DC/EP作為高科技企業跨境業務聯盟鏈的媒介貨幣,執行計價和結算功能,央行負責數字人民幣的供給、回收、兌換和清算。在兌換環節,針對境外企業,央行可以依靠已經建立的龐大法幣互換網絡,為不同國家的企業提供多樣化的優惠兌換需求;針對境內企業,央行將企業支付結算後的數字人民幣餘額直接轉入企業或個人的數字錢包,以保證在交易完成後平台的數字人民幣餘額不變。
鞠建東舉例道,假定外匯市場上人民幣對泰銖的即期匯率為5,H公司出售價值1萬元人民幣的產品給泰國進口商A公司,Z集團從泰國大米出口商B公司進口價值2.5萬泰銖的大米。在該場景下平台執行跨境支付結算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支付結算平台用1萬元人民幣向央行購買1萬個數字人民幣,作為平台內交易貨幣,在平台內法幣(人民幣、泰銖)不直接兌換,法幣(人民幣、泰銖)和數字人民幣可兌換,平台將數字人民幣與泰銖的兌換比率設置為1:5,即1個數字人民幣兌換5泰銖。
第二步,泰國進口商A公司在支付結算平台以5萬元泰銖購買1萬個數字人民幣,用於支付從H公司進口的產品。
第三步,H公司出售產品給泰國進口商,獲得1萬個數字人民幣,隨即在平台內將1萬個數字人民幣兌換為1萬元人民幣,直接獲得人民幣出口收入。
第四步,Z集團以0.5萬元人民幣在平台購買0.5萬個數字人民幣,以0.5萬個數字人民幣兌換2.5萬泰銖,用於支付給泰國的大米出口商B公司。(注意在以上的兩筆交易中,數字人民幣只是作為媒介貨幣,每筆交易中,數字人民幣都不增不減。)
第五步,央行用0.5萬元人民幣購買平台結餘的2.5萬泰銖,進行定時清算,從而使得平台內各種法幣餘額為零,但1萬個數字人民幣的餘額保持不變。
鞠建東指出,央行在數字人民幣支付結算新平台的建設和推廣過程中主要堅持三項原則:一是服務原則,央行只負責數字人民幣的供給、監管和清算;二是市場原則,央行將數字人民幣在跨境支付結算領域的應用場景交給市場化平台主體去運作;三是底線原則,央行作為監管者,負責實需鑑定、合規審查以及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的“三反”工作,打擊任何利用平台進行的違法違規活動,保障應用場景內各平台的公平競爭和健康運行。
跨境支付存在的問題
李煉炫認為,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支付在實際推進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少限制。
他表示,首先,在當前日益發達的國際貿易中,採用M0實現“錢貨兩訖”(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貿易模式在逐漸減少。外貿商們更多地是採用各類貿易融資模式(如保理、福費延、打包放款、出口押匯等),在這過程中基於信用而產生的貨幣,屬於M1、M2甚至M3的範疇,不是僅僅依賴定位於M0的DC/EP就能實現的,需要本國發達的金融市場給予支持。
其次,李煉炫提到,DC/EP僅僅面向小額支付場景,這也意味著人們在在貿易領域很難採用DC/EP進行大額支付交易,這限制了DC/EP在國際貿易和金融交易結算中發揮作用。
“跨境支付領域目前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技術上的問題,還有監管上的問題。因為一旦一款貨幣可在全球自由兌換,即意味著國際游資可輕易獲得本國貨幣,在本國資本市場尚處孱弱的情況下,國際貨幣的發行國極易受到國際投機者的攻擊,”李煉炫稱,“在當前我國尚未完全開放資本賬戶的情況下,人民幣在跨境支付上面有限制是必然。 ”
因此,他強調,不要簡單地認為只需要DC/EP即能實現人民幣的跨境自由流動,這還需要中國在國內金融市場的進一步改革(包括利率及匯率的市場化改革)、貨幣可兌換性及資本管制的開放。
鞠建東在文章中表示,在圍繞數字人民幣的支付結算平台上,吸引足夠多的使用者,突破原有體系網絡外部性的限制,是新平台成功的關鍵,也是主要難題之一。另一個關鍵難題是如何確定數字人民幣與其他法幣的合理兌換比率(匯率決定問題):兌換比率(匯率)的設置既要對用戶有吸引力,又要防止投機資本利用不同平台進行套利。
但鞠建東也指出,網絡外部性難題並非無法攻克。第一,數字技術進行跨境支付結算,集信息傳送和價值傳遞於一體,高效快捷卻又成本低廉,較傳統跨境支付手段來說,有明顯的速度和成本優勢,長期新的數字貨幣支付平台會比傳統支付平台具備效率優勢,會替代傳統技術,也有替代傳統平台的可能。其次,為了打破SWIFT的優勢,在初期可以對新的平台交易進行補貼,央行在初期可以針對數字人民幣開展折扣兌換,以增加數字人民幣的使用需求。
對於匯率決定問題,鞠建東則建議,新平台需要堅持兩個原則:
一是市場競爭原則,允許多個同質平台自由進入和退出,通過市場競爭進行優勝劣汰,篩選出兼具系統技術(保障平台的高效、安全和便捷)和金融技術(合理設置數字人民幣匯率)的最優平台。
二是實需原則,新平台能夠對數字人民幣的購買者進行有效甄別,僅對具備實際支付結算需求的企業或個人給予一定的兌換折扣(相對於外匯市場上的法幣匯率而言),使之不僅可以享受高效快捷、費率低廉的數字人民幣支付結算服務,而且可以在數字人民幣兌換過程中獲得一定的匯兌收益(補貼)和未來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