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門人李在鎔再度被起訴能否動搖韓國財閥體系?
據韓媒報導,當地時間9月1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下稱“首爾地檢”)正式起訴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指控其涉嫌操縱股票、違反資本市場法和外部審計以及違反信託,並在三星生物製品株式會社(Samsung BioLogics Co Ltd,以下簡稱“三星生物”)IPO期間會計欺詐,從而為李在鎔接班三星集團營造有利環境。
作者權小星
這也是自2017年2月,由於涉及在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干政”醜聞期間非法行賄而被起訴後,時隔三年半再次捲入訴訟。
除了李在鎔本人,另有10名三星前高管和在職高管,也因類似的罪名被起訴。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從首爾地檢方面了解到的信息,檢方在起訴書當中表示,李在鎔涉及在2015年針對三星集團旗下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兩家公司的合併過程中,不惜以會計造假的方式造成資產貶值,從而為李在鎔接班營造有利環境,並損害了投資者的正當利益。
其中,檢方指控的重點內容為,李在鎔為了能夠順利完成合併,被指控在2016年三星生物實施規模高達20億美元的IPO前,故意抬高三星生物子公司Samsung Bioepis的股份價值。而根據2016年的三星集團控股數據,第一毛織則持有三星生物46%的股份。
由此,檢方主張李在鎔為了順利完成合併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通過抬高三星生物的估值,進而使李在鎔的資產估值有所提高,並幫助三星集團旗下兩家核心公司的合併,涉嫌的欺詐性會計金額約為4.5萬億韓元。
對於上述指控,第一財經記者聯繫到三星電子方面,對方在給出的一份聲明中僅表示將全面應訴,以維護合法權利;但三星電子方面的一名高管則以個人意見為前提,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疫情復發、韓日貿易爭端持續、經貿形勢不穩定的背景下,對於檢方作出如此決定,我們十分震驚,並感到非常遺憾。”
韓國高麗大學政經學院李國憲教授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次起訴書上的起訴事由,實質上與2017年2月,李在鎔起訴書上的起訴原因基本一致,檢方的聚焦點都是涉及到為了順利完成李在鎔的接班工作,只是當時主要的聚焦點在於非法賄賂,而這一次的重點則轉移到了會計違規。”
2016年,李在鎔因在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干政”醜聞中,特別檢查組提出李在鎔為了在繼承三星的過程中,獲取便利而向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以賄賂等多項指控提起公訴,在一審被判決有期徒刑,但在隨後進行的二審中獲緩刑釋放。
此後,調查李在鎔案的韓國最高檢察院特別監察組向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上訴,目前正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
在此背景下,今年1月,由前任大法官、法律專家及學者組成的“三星合規監督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請求最高檢旗下獨立機構“調查審議委員會”就李在鎔案是否應當被起訴進行審議。
李國憲認為,之所以檢方一直抓著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的合併,主要源於三星物產在三星控股體系中所佔據的地位非同一般。
根據三星電子於2018年底公佈的控股結構圖顯示,三星物產共擁有三星生命保險19.47%的股份,前者對於後者持有大股東的地位;而三星生命保險又持有三星電子8.51%的股份,僅次於韓國國民養老基金(國民年金)持有的11%股份,位列第二大股東;若包括李健熙、李在鎔父子的股份,則三星家族持有三星電子的股份達21%。
“之所以三星電子要採取如此復雜的形式持股,主要源於韓國財閥採用’循環出資’的模式,即一家控股一家,並由處於控股鏈頂端的企業控制其餘子公司的模式,這種模式有利於降低掌門人家族的控股成本,但也具備控股架構易被資本動搖的特徵。”李國憲表示,在三星的控股架構中,三星物產是三星集團控股結構的頂峰,而三星物產的大股東為李健熙,因而檢方會懷疑李在鎔通過將其控股的第一毛織公司的估值提高,以完成在更有利的條件下入股合併。
主要研究企業法的韓國律師朴昌玟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道,在涉及到李在鎔的一些指控中,最核心、且涉及到的量刑最高的一項指控,便是是否為了順利完成繼承,而採取了非法手段,這與韓國國內對於繼承收取高達40~50%的繼承稅有著密切關聯。
不過,一位接近於三星電子方面的韓方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自2017年該案爆發以來,一直被檢方不斷傳喚、調查,三星旗下各子公司及部門辦公室被搜查超過50餘次,涉及調查了三星前任或現任員工近110人,不僅引發三星內部認為“針對特定企業”的不滿,而且在韓國司法史上也是“絕無僅有”。
6日,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召開記者會,表示有關三星的許多外部爭議,都源自於繼承的事宜,從今以後,自己將所有的精力投資在提高公司的價值方面,承諾不會再因繼承人問題引發爭議,“我將明確表示,我沒有計劃將公司經營權交由子女繼承。”而在此後進行的“調查審議委員會”上,13名委員中10名委員建議韓國檢方,李在鎔“不應當被起訴”。
上述知情人士提到,即便是涉及到財閥高管的案件,韓國檢方都拖延將近兩年,且韓國最高檢調查審議委員會也曾給出“停止調查”的意見,雖然這項意見不具有強制性,但首爾地檢選擇無視建議實屬罕見。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於此前的指控中李在鎔鋃鐺入獄,本次檢方的起訴書中並未要求逮捕李在鎔,上述人士也認為,由於李在鎔未被逮捕,短期來看對於李在鎔及三星整體的影響較小,“不過,由於類似訴訟最久可能會拖到五年,甚至更久,而目前三星電子在芯片、動力電池等主要業務方面都面臨重要競爭,因而審判的持續,不排除會影響韓國財閥特有決策速度較快的優勢。”
李國憲認為,在“閨蜜干政”醜聞期間,韓國民眾反對朴槿惠的遊行中,關於“清算財閥”、“審判三星”等口號多次出現,側面體現了韓國民眾對於目前財閥體系的不滿,因而李在鎔就任以後的幾年,相比於此前的三星,在社會參與及形象方面的投入更加具體化,且更開始重視企業在社會上的形象,這也是韓國的財閥試圖逐步走出以“政商勾結”等負面形象所進行的自我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