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字節跳動保住TikTok美國業務可能性不大
在正式起訴特朗普政府後,TikTok的命運受到廣泛關注。8月27日晚間,沃爾瑪發布聲明稱正在與微軟合作,聯手競購TikTok,洽談收購TikTok的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新西蘭業務。27日當天,字節跳動確認TikTok CEO凱文·梅耶爾(Kevin Mayer)從字節跳動辭職。
凱文·梅耶爾於2020年6月1日正式加入字節跳動,擔任字節跳動COO兼TikTok全球CEO。隨著TikTok遭遇來自美國政府的行政令,業內認為這可能是導致其辭職的原因。不過凱文·梅耶爾表示,“我選擇離職,與公司、公司前景以及公司願景無關。”
8月25日,TikTok正式在美國對特朗普政府提起訴訟,主張廢除特朗普8月6日發布的行政令,並主張禁止商務部實施該行政令。起訴書原文顯示,訴訟由TikTok和其母公司字節跳動聯合提告,訴訟對象包括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國商務部部長羅斯和美國商務部。
“外國政府和企業此前對於美國政府援引IEEPA採取的行政令發起過很多挑戰,”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這些挑戰很多都失敗了。然而,起訴特朗普政府是TikTok不得不做的背水一戰。8月25日,TikTok在其官網稱,公司已別無選擇,只有採取法律行動才能維護企業、用戶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一位券商人士則對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強製字節跳動剝離TikTok的行為是對自由貿易商業文明的衝擊,以後中國企業都會唇亡齒寒,企業甚至會擔心其在海外的投資資產,從而給中國企業出海帶來更多不確定性。
起訴書提出美政府“七宗罪”
美行政令四項違憲、三項越權
在TikTok起訴美國政府之前,特朗普兩次簽署行政令向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施壓。
8月14日,特朗普簽署的行政令《針對字節跳動收購Musical.ly》稱,“有可靠的證據顯示,字節跳動通過收購音樂社交應用musical.ly,最終融合成一個社交媒體應用TikTok,可能會採取有損美國國家安全的行動”。因此要求字節跳動在90天內剝離。剝離範圍包括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下稱:CFIUS)確定的、任何支持字節跳動在美國運營TikTok的有形或無形資產或財產;從TikTok或Musical.ly的美國應用所獲取或衍生的任何數據。字節跳動須在剝離後,向CFIUS確認其已銷毀所有需要剝離的數據及副本。
8月6日,特朗普第一次簽署行政令,宣布將在45天后禁止任何美國個人或公司與字節跳動及其子公司進行交易。根據該行政令,美國不僅可以要求蘋果和谷歌應用商店下架字節跳動應用,而且美國公司也無法向字節跳動提供產品和技術。
8月25日,TikTok正式起訴,其在起訴書中稱,起訴的目的是避免美國政府直接封禁TikTok。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該份行政令的理由是TikTok對美國造成“非同尋常的威脅”,所以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下稱:IEEPA)對其予以封禁。但TikTok方面認為,特朗普的行政令違憲且超越了職權。
起訴書對其四項違憲和三項越權進行了分析:
第一,該行政令的流程違憲:未就TikTok封禁給予字節跳動和TikTok通知,且未提供申訴的機會,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關於正當程序的規定。
第二,該行政令頒布構成越權:IEEPA授予美國總統為保護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經濟,基於應對“異常狀況和特殊威脅”的國家緊急狀態,對經濟交易進行限制和管控的權力。該行政令通篇使用了“潛在”、“可能”、“據報導”此類含糊的表述,並未有字節跳動造成實際威脅的證據。
第三,該行政令擴展打擊範圍至字節跳動,構成越權:該行政令要求個人和實體不得與字節跳動及其子公司進行任何“交易”,但即便是所謂的“威脅”也僅指向TikTok,而TikTok只是字節跳動眾多業務中的一項。
第四,該行政令限制個人溝通交流及信息材料傳輸,構成越權:這一點直接違反了IEEPA的規定,IEEPA明確規定禁止行政行為阻礙個人信息溝通和交流。
第五,該行政令所依據的IEEPA本身違反了“禁止授權原則”,構成違憲:IEEPA的授權過於模糊,未明確總統行使裁量權的指導性或約束性原則,因此違反了美國憲法的三權分立原則。
第六,強制要求就TikTok美國資產出售向美國財政部支付報酬違憲:這一點違反了憲法第五修正案關於限制政府權力剝奪私人財產的規定。
第七,該行政令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構成違憲:TikTok的代碼為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而完全關閉TikTok美國運營遠遠超出了為保護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違反了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
訴狀強調,TikTok在平台治理上也採取了業內頂級安全措施,來確保用戶的隱私和數據安全。訴狀指出,TikTok的安全措施級別與美國電商公司及金融機構等同。在數據收集、數據存儲、數據訪問、數據傳輸、源代碼安全等方面,均有嚴格的控制流程。
7月29日,TikTok宣布成立透明度中心,使內外部專家可以實時觀察TikTok的內容審核、檢查算法源代碼。“這種透明的行為是其他主要社交平台所無法比擬的,並使TikTok領先於行業。” 訴狀指出。
緣起收購Musical.ly
CFIUS無視TikTok提供的證據
訴狀透露,自2019年10月的近一年時間裡,字節跳動一直在試圖與美國政府積極溝通。但根據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記錄,該機構曾多次拒絕與字節跳動就其提出的擔憂進行接觸。
浙江大學公共外交與戰略傳播研究中心主任吳飛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美國總統特朗普對字節跳動的打擊,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CFIUS由美財政部牽頭多個部門組成,它有權審查“受監管交易(Covered Transactions)”,包括由“境外人士(foreign person)”發起或交易對象為“境外人士”,並可能導致“境外人士”取得對“美國經營實體(US business)”的“控制(control)”的“交易(transaction)”。
字節跳動在2017年收購了musical.ly,該標的企業總部位於中國,只擁有有限的美國資產,是一家中國公司。2019年CFIUS考慮調查這一收購交易時,字節跳動已經放棄了musical.ly非常有限的美國資產中的絕大部分。
一位接近字節跳動的人士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在對musical.ly的收購中,字節跳動確實沒有經過CFIUS的審核。“當時是否要(CFIUS)確認是比較模糊的,因為musical.ly雖然有部分的美國架構,但總部位於中國,而且在美國收入很小。”
2020年3月,CFIUS在經過5個月的司法管轄權評估後,告知字節跳動計劃進行正式調查,3個月後,於6月15日啟動了調查。
在最初獲悉CFIUS調查意向後,字節跳動就開始針對CFIUS的問題提供大量文檔和信息,其中包含能夠說明TikTok美國用戶數據安全得到了保障的詳細文檔。在積極提供證據文書的同時,TikTok也在積極提出減少國家安全擔憂的解決方案。
一位接近字節跳動的內部人士此前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TikTok已經做了很多調整,包括所有運營、審核的本地化;數據、服務器設置在美國和新加坡;組織架構上美國的總經理和國內董事會完全隔離,沒有匯報關係等,但仍沒有辦法取得對方的信任。
TikTok認為,CFIUS最後拿出的調查結果徹底無視了上述TikTok提供的確實證據和積極解決方案。其表述為:字節跳動收購musical.ly的“交易存在國家安全風險,沒有任何可以解決這些風險的緩解措施”。
事實上,CFIUS一直沒能明確給出支撐起上述結論的證據,起訴書稱,“基於的是過時的新聞”、“完全沒有提及實際已經存在的緩解措施”。同時,CFIUS還在法律規定的審查期結束前,就終止了與字節跳動的一切正式溝通。
張一鳴在他最近的第二封內部信裡提到:美國真正想要看到的,不是逼字節跳動賣掉TikTok,而是對TikTok的完全封禁。
美國政府被指違憲,但挑戰幾無勝算
保住TikTok美國業務可能性不大
起訴書顯示,特朗普政府針對TikTok的行政令構成4項違憲。其中流程違憲和禁止言論自由違憲等非常明顯。
不過,多位法律界人士認為,TikTok要在美國打贏這場官司的成功機率不容樂觀,字節跳動最終能夠保住TikTok美國業務的可能性也不大。
一位受訪的法律界人士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字節跳動的訴訟是針對8月6日的行政令,之所以不把8月14日的行政令列入,是因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是聯邦級別的跨部門委員會,有權審查一切外國在美國投資,判斷其是否損害美國國家安全,依據的是對《1950年國防生產法》進行了修正的《埃克森-弗洛里奧修正案》,其調查結果基本不受司法評估影響,因此很難通過法院推翻。
即使是針對8月6日行政令,字節跳動的勝算也十分渺茫。8月6日的行政令中多處引用的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該法律界人士表示,外國政府和企業此前對於美國政府援引IEEPA採取的行政令發起過很多挑戰,但一般只能在程序合法性方面得到支持,很難挑戰行政令與其法律依據之間的關係。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趙炳昊在其文章中指出,歷史上也曾多次有人試圖通過司法審查推翻總統依據IEEPA做出的行政決定。這些案件有的從挑戰國會對總統的授權是否得當入手,有的從總統的行政決定侵犯當事人的憲法權利著手,但大多數案件都以失敗告終,反映了聯邦法院所遵從的“司法尊重”原則。最近的一次,是華為對美國政府的兩項起訴,雙雙遭到駁回。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教授史蒂文·達維多夫·所羅門在8月2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雖然特朗普似乎擴大了他行使緊急權力的法律邊界,但法官不太可能予以干涉。”
截至2020年7月1日,歷任美國總統通過援引IEEPA一共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59次,其中33個命令仍然有效。這些緊急狀態通常延續十年左右,而歷史最為悠久的因伊朗人質危機而起的國家緊急狀態即將進入第50個年頭。
趙炳昊還在上述文章中表示,實際上,通過援引IEEPA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已經成為歷任美國總統強力推行行政決策的有力工具,而特朗普更是其中的佼佼者。2019年5月15日,他曾援引IEEPA,簽署了13873號行政命令,宣布美國進入所謂的“國家緊急狀態”,授權美國政府禁止任何由“外國敵手”擁有或掌控的“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技術和服務。隨後美國商務部將華為及其附屬公司列入有可能對美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或者外交政策利益帶來風險的“實體名單”。
此外,在受訪的法律界人士看來,8月6日行政令中的核心概念“交易”並沒有明確定義,還有待美國商務部在規定期限到達後予以解釋,所以目前TikTok只能等具體限制措施明確並評估其影響後,再去法院申請初步禁止令。在此期間,鑑於要求字節跳動剝離TikTok的行政令依然有效,而且幾乎不可能被法院更改,字節跳動目前只有選擇要么關閉TikTok的美國公司,要么將其出售給別的美國企業。
面臨的三個選擇都很無奈
最擔心引發國際市場連鎖反應
面對美國的兩封行政令,TikTok還可以進行的選擇有:一是直接退出美國,但退出美國的市場,也就意味著字節跳動可能將TikTok在美國的一億用戶分文不取,讓給競爭對手;二是賣給美國公司,比如微軟,讓微軟在美國和Facebook就短視頻社交進行競爭,同時牽制Facebook在全球與TikTok就短視頻社交進行競爭的兵力;還有人提出過一種另類方案,即將TikTok完成分散給註冊用戶,每人一股,變成一種用戶全體持有方式。
在吳飛看來,第一種方案是消極被動的,屬於純粹的損已利競爭對手。第三種方案創意另類獨特,但可操作性幾乎沒有。只是第二種方案相對而言是不得以的情況之下的最優選擇。一方面可以提升微軟在社交媒體領域的競爭力,而不會讓Facebook一家獨大。這符合美國一直以來在商業競爭領域的價值觀,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字節跳動公司未來的全球佈局。不過,是否能夠成功賣給微軟,也還是一個未知數。
在美國發布針對字節跳動的禁令後,市場上曾先後傳出微軟、推特、甲骨文、谷歌等公司有意競購TikTok美國業務。但由於美國針對字節跳動的總統令範圍極廣,內容高度不確定,字節跳動無法確保在美國政府限制的時間內,達成各方均能接受的處理方案。
一位國內投資人對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TikTok北美業務的資產質量非常優質,最初曾估值在400億美元左右,但因為遭遇政策不確定性一度被壓價。但仍有不少TikTok在美國的投資方希望全部買過來,甚至不惜為此成立專項基金,“但由美國投資方全部購買的計劃未必能被美國政府同意,他們會擔心字節跳動找人代持,在背後控制公司。”
一旦到達禁令截止時間,美國政府將可以強制關停或者剝離TikTok美國業務。這讓字節跳動開始準備“關停預案”。據了解,字節跳動已經做好關停TikTok美國業務的最壞打算。因為關停涉及TikTok在美國的1500多名員工和數千家合作夥伴,公司正在緊鑼密鼓評估關停後員工、用戶、合作夥伴等合法權益的受損情況,同步做好保障預案。
談及剝離TikTok對字節跳動的影響,一位字節跳動的離職員工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目前對公司的收入和利潤影響不大,影響在未來和估值。“因為目前TikTok的收入和利潤並不多,但投資人看好字節跳動的原因是抖音的商業化變現,以及TikTok的出海想像力,而TikTok北美在其內部是S級市場,而TikTok印度至少也是A級市場,更讓人擔心的是美國的行為可能會引發歐洲、日本等市場的連鎖反應。”
根據字節跳動官方數據,TikTok問世後在美國和全球出現爆炸性增長。目前,TikTok已覆蓋超過200個國家,全球下載量超過20億次,在美國擁有月活躍用戶超過9100萬。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TikTok以全年7.3億次的下載量排名全球第四,超過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
根據2019年各地區下載榜,TikTok在北美、歐洲、東南亞、日韓等地均有較好的下載量。其中北美地區的美國、加拿大分列當地下載榜的第二位和第六位;在歐洲的法國、德國、瑞典、英國、土耳其和西班牙分列當地下載榜的第十位、第四位、第四位、第五位、第四位和第七位;在東南亞的印度、新加坡、印尼、越南和泰國分列當地下載榜的第一位、第七位、第七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在出海較早的日本位列當地下載榜的第六位。
2020年5月抖音及海外版TikTok在全球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營收超過9570萬美元。其中,大約89%的收入來自於中國市場;美國市場排名第二,貢獻了6.2%的收入;土耳其市場排名第三,佔1.2%。
來自Sensor Tower的數據顯示,2020年6月,TikTok是全世界被下載最多的非遊戲類App。如果關停TikTok美國業務,按照此前市場傳聞200億至500億美元的出售價格,字節跳動將至少損失超過兩千億元。
TikTok美國總經理瓦妮莎·帕帕斯(Vanessa Pappas)接任TikTok的CEO。在8月20日接受采訪時,她強烈反對CFIUS的結論。她表示,目前並沒有看到任何能夠支持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存在威脅的證據,她對CFIUS的裁定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