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例:大學生幫人解封微信賬號被判刑併罰款
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全國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開庭審理,江乾區人民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本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據介紹,被告人高某、張某均為在校大學上,為情侶關係,原本今年就要畢業。高某通過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幫助他人解封微信賬號兼職賺錢,並於2019年11月成立“super工作室”,夥同女友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以“預加好友”和“人臉解封”的方式,先後多次為微信名“哈囉小姐”“李雅”“海闊天空”等詐騙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賬戶解封幫助。
截至2020年4月8日,工作室相繼解封了“tutu252588”、“yyyc52022”、“mieyy63”等3315個詐騙微信賬號。這些微信號涉及詐騙案件300多個,其中有立案的12起詐騙案件被害人被騙總金額高達96萬餘元。
高某自述稱最初幫人解封微信賬號的時候,系統明確提示該微信號涉嫌詐騙,雖有顧慮但還是進行了解封操作,並收到了人生“第一桶金”,而如此動動手就能方便快捷的賺錢方式,讓他欣喜不已,覺得找到了一個生財的便捷渠道。
很快,他收款使用的銀行卡涉嫌詐騙被查封,他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但受利益驅使,他抱著僥倖心理又繼續做了下去,並逐漸成為一名專業解手。之後隨著“客戶”越來越多,錢也越賺得越來越多,他就和女友張某建立了專門的工作室,並招募了多名在校大學生甚至還有高中生,共同解封微信賬號。在員工提出解封的微信賬號涉嫌詐騙後,他仍然不肯放棄。
張某自述稱,她曾經害怕違法想阻止高某,但礙於男友“創業”熱情,而且只要動動手就能輕鬆賺到錢,最終同意了男友想法,共同建立工作室,參與解封微信賬號。
據法官介紹,高某、張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共同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等幫助,情節嚴重,兩人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均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