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給付義務樂視網董事長劉延峰再被限制消費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劉延峰再次收到“限制消費令”,發布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發布日期為8月21日,案號為(2020)京0105執19241號。
該限制消費令稱,本院於2020年07月27日立案執行申請人人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你單位知識產權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你單位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劉延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