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正式起訴美國政府起訴書裡都說了些什麼?
訴訟持續得越久,就能為TikTok爭取到越多的時間。今天,字節跳動旗下的海外短視頻軟件公司TikTok在官網宣布,正式提交訴訟,將美國政府告上法院。8月6日,特朗普簽署總統令,宣佈在45天之後禁止任何受美國法律監管的人或組織,和TikTok、字節跳動之間進行任何交易。今天,TikTok發表聲明稱,針對這項總統令提交訴訟,起訴該項總統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缺乏正當法律程序。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條文指出,任何人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
起訴書說了什麼
TikTok 在起訴書中都說了什麼重點?
1)禁令越權,缺乏正當法律程序
在起訴書中,TikTok指控特朗普在8月6日簽署的總統令濫用了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IEEPA),存在越權問題,剝奪了TikTok在CFIU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調查結果出台之前和之後,進行自我辯護和尋求解決的機會,違反了第五修正案,缺乏正當法律程序。
TikTok 稱, “這項總統令存在越權(ultra vires) 情況,因為它並非基於一個真實存在(bona fide) 的國家安全威脅。”
2)TikTok並非提供“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緊急服務”的電信技術公司
特朗普在8月6日簽署的該項總統令引用了去年的13873號行政命令(稍後詳述),定義TikTok 為國家安全威脅。
但TikTok在起訴書匯總指出,13873號行政命令打擊的對像是那些提供“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緊急服務”的電信技術公司—— TikTok並非這樣一家公司,也不具備相應的軟硬件技術和服務能力。
3)TikTok已經窮盡所能分割美國數據
TikTok 的起訴書指出,為了解決問題,讓美國政府放心,TikTok 已經窮盡一切手段配合調查,採取了大量措施來確保合規:
“該行政命令試圖封禁TikTok,其猜測性理由是TikTok有可能被中國政府操縱。但是正如美國政府充分了解的那樣,原告採取了特殊措施來保護TikTok美國用戶數據的隱私和安全,包括在中國以外(美國和新加坡存儲數據,並且在內部建立數據防火牆,確保TikTok美國用戶數據和字節跳動其它產品的數據是分割的。”
並且,在美國對字節跳動收購Musical.ly的CFIU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中,TikTok 已經向美國政府提供了大量文件,也做出了大量承諾,完全足以解決美國政府在隱私和國家安全方面的任何顧慮。
“儘管不同意這些顧慮,我們還是在全面和誠實的基礎上做出了大量努力。”
4)CFIUS 拒絕溝通
TikTok起訴書寫道:“關於TikTok 的安全措施到底為何未能解決國家安全擔憂,CFIUS 從未提供任何明確的說明。並且,CFIUS 在最初的法定複審期結束之前就終止了與原告之間的正式溝通。”
為了解決美國政府任何可能的顧慮,並且確保美國用戶能夠繼續使用產品,“原告採取了非同尋常的舉動,提議重組TikTok 美國業務。”
TikTok指控美國政府“ CFIUS的記錄顯示,該機構多次拒絕和字節跳動及其律師就解決國家安全顧慮進行溝通。 ”
5)CFIUS調查結果漏洞百出
在2020年6月30日的23點55分——法律許可的CFIUS 調查期限的最後一天的最後5分鐘,CFIUS 終於發布了最終調查結果,認定TikTok 為國家安全威脅,並且指出“無法找到能夠環節這一威脅的措施。”
TikTok指出,這份調查結果主要引用了過時的新聞報導,並且忽視了原告方在配合調查過程中提交的大量文件和做出的種種措施。
“這份調查結果,漏洞百出。”
6)“我們別無選擇”
在提出上述幾點起訴的理由後,TikTok還是在宣布起訴的聲明中提到:“明確的說,比起訴訟,我們更喜歡進行建設性對話。”
“但當總統令威脅要封殺我們的美國業務、消滅一萬個美國就業機會,不可挽回地傷害了數百萬使用我們產品進行娛樂、維繫人際關係和謀生的美國人,特別是在疫情期間— —我們真的別無選擇。 ”
不得不起訴
美國時間8月6日,特朗普總統簽署兩項總統令,其中一項要求在簽署的45天之後禁止任何受美國法律監管的人或組織,和TikTok、字節跳動之間進行任何交易。
字節跳動的起訴,針對的正是這項總統令。
這項總統令引用了特朗普在去年簽署的另一項13873號令,其對”交易“的定義是對信息和通信技術服務的任何獲取,進口,轉讓,安裝,交易或使用等行為。
這很有可能意味著,8月6日的45天之後,TikTok 極有可能在美國被全面封殺。
字節跳動在針對8月6日“封殺令”的聲明中表示:
”美國總統最新頒發的這項行政命令沒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震驚。近一年來,我們一直懷著真誠的態度,尋求跟美國政府溝通,針對他們所提出的顧慮提供建設性的解決方案。但我們所面對的卻是美國政府罔顧事實,不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擅自決定協議條款,甚至試圖干涉私營企業之間的協商。”
”我們已明確表示願意與美國政府協商解決方案,以便能繼續服務我們的用戶、創作者、商業夥伴、員工以及美國社會。但在這一過程中,美國政府始終不遵循正當法律程序也不依法行事。行政命令引用的“報告”來歷不明或未經證實,對於這款應用“可能”會被用於虛假宣傳活動的擔憂並無任何實質依據,”
“如果美國政府不能給與我們公正地對待,我們將訴諸美國法院。”
在美國的司法史上,中國科技公司直接通過法庭挑戰美國政府的情況極其罕見,勝訴的案例更是寥寥。最近的一次,是華為對美國政府的兩項起訴,雙雙遭到駁回。
字節跳動確實別無選擇。如果不在45天內進行起訴,意味著特朗普此前對其簽發的一項禁令將自動實施。
在45天限期之內發起訴訟的一個目的是:因為封殺令和案情直接相關,原則上,在法官下達判決之前,封殺令應該被暫時凍結。這一步操作可以通過TikTok一方提交動議的方式實現。當然,被告一方也可以反對該動議,最後要看法官的判決和意見。
字節跳動之前表示過,希望能通過法庭獲得公平的對待。這也是它爭取公平對待的唯一機會。
只要能夠進入法律流程,拖得越久,能夠為TikTok 爭取到的時間就越多。
怨起CFIUS
字節跳動作為一家中國公司,儘管在中美互聯網市場叱吒風雲,但面對美國政府還是稍顯稚嫩。
在收購Musical.ly 的時候,字節跳動繞開了CFIU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沒有提交審核。
美國科技媒體The Information 的:“如果交易方之前並未主動向CFIUS 申報交易並通過其審查流程,美國總統甚至可以在交易完成後撤銷有關交易。這是特朗普借CFIUS 向字節跳動發難的政治合理之處。”
事實上,就算CFIUS 已經批准的,而且是已經完成的外資收購,仍然可以在多年之後駁回。崑崙萬維收購Grindr 的例子就是如此。
CFIUS 是一個美國財政部等多部門協調組成的高級別監管機構,有著對一切涉及外資收併購和投資的最終否決權。
CFIUS的工作方式頗為神秘,在審查程序和標准上的關鍵概念模糊、審查程序不透明、標準不確定,卻擁有極寬的管轄範圍和極高的自由裁量權——就連字節跳動收購總部在上海的Musical.ly,它都管得著。
字節跳動內部信源曾告訴PingWest品玩/矽星人,CFIUS 針對Musical.ly 的收購調查過程嚴重缺乏合理披露。
對於CFIUS為什麼做出要求字節跳動出售TikTok業務,以及憑什麼將這個服務器和數據位於美國和新加坡的應用、這家一直維持著用戶數據安全、平台中立和透明度的公司和其產品,定義成“國家安全威脅” ——CFIUS既不主動提供做出結論的依據,也從不回應投資者要求提供依據的請求,基本上是個黑箱。
CFIUS 的法律依據是美國《國防生產法》、《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等。其中,後者將CFIUS 調查對象範圍擴大到了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外國投資行為。
核心問題是CFIUS 從未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風險做出過足夠清晰、統一的界定。
CFIUS 由美國財政部領導和協調,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國務院等多部門參與。
在本質上,今日TikTok 起訴美國政府的行為,想要挑戰的不是剝離TikTok,它想要挑戰的,是TikTok 被完全封殺的可能性。
張一鳴在他最近的第二封內部信裡提到了一個關鍵細節:美國真正想要看到的,不是逼字節跳動賣掉TikTok,而是TikTok 的完全封禁。
如果TikTok 可以繼續在美國存在,賣掉只是一種暫時的體面退讓,絕不是失敗。
只有TikTok 被完全封殺,才是字節跳動絕對不希望發生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它要窮盡一切手段抵抗: 包括在出售TikTok 的談判桌上盡力斡旋,當然也包括走法律途徑,讓一切昭然天下(在美國,法庭文件是完全公開的)。
抵抗的目的不是玉石俱焚,而是不讓發動戰爭的一方實現它本來的目的。
原標題:TikTok正式起訴美國政府狀告禁令違憲“我們真的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