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5萬元抵押寶馬5系轎車竟直接被轉賣再贖回卻要掏25萬元
我們都知道抵押車的水很深。可這不光是對二手賣家來說水深,對於抵押車的原始抵押車主來說,也是如此。近日,據媒體報導,廣西柳州市的藍女士表示,在今年5月份的時候,她將自己的一輛寶馬5系轎車,以15萬元的金額,抵押給柳州市的一家車行,並約定在6月底贖車。
不過,等到藍女士來贖車時,卻發現自己的車輛已經被車行賣掉了。並且,自己想要贖車的話,還需要支付25萬元,而且還不一定能夠贖回來。
據介紹,5月份的時候,藍女士因為資金周轉不開,將自己的寶馬5系轎車,抵押給為位於柳工大道廣西汽貿園內的一家名為BOSS名車彙的車行,並且雙方簽訂合同,在一個月後贖車。
然而在6月份,藍女士贖車時,發現車輛已經被轉賣了。並且早在6月4日就被轉賣了,也就意味著車子抵押一周不到的時候,就被轉賣給了山東車商。
藍女士質問車行,車行卻稱自己是按照合同辦事,對於贖車,負責人稱車輛已經轉手了多次,贖車價格需要詢問具體的購買人。
藍女士稱,剛開始對方說贖車要20.5萬元,後來又抬到了25萬元,而且要在一個月內贖車,否則贖不回來。
對此,藍女士很難接受,自己的車輛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就被車行轉賣,還要掏25萬元自己贖回。
後來,藍女士向派出所報案,但此事因為不在派出所的職能範圍,所以沒法立案。隨後在拿到的與車行簽訂的合同中,藍女士發現自己簽訂的不僅有車輛質押合同,還有二手車買賣合同。
藍女士表示,上述合同自己均已簽字畫押,但是屬於車行的簽名區域卻均留白,只在合同末尾的非簽字區域有負責人的簽名,而且日期為2020年7月18日,顯然不是和藍女士同時簽訂的。
此外,藍女士還稱,合同留白區域的內容,是車行自己後來添加的,具體寫了什麼,自己也並不知曉。
目前,藍女士已經將該情況,向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所反映。不過工作人員稱,這是屬於合同糾紛,建議藍女士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