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質詢FTC:如何避免另一家“劍橋分析”的出現
Facebook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表示,社交媒體公司需要得到明確的指導,他們該如何在不侵犯用戶隱私的情況下,遵守新的法律,賦予消費者轉移數據的權利。歐洲和加州的監管機構裁定,消費者有權收集個人信息,並將其轉移到新的網站上。
這項法律被稱為“數據便攜性法”,旨在賦予人們選擇不同產品的權力,從而加劇了Facebook等巨頭面臨的市場競爭。但在Facebook上,通過照片、帖子和地點的標籤,每個用戶的數據都與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的數據交織在一起。週五,Facebook向聯邦貿易委員會提交了官方評論,要求監管機構解釋社交媒體公司應如何在不違反隱私規則、遭受處罰的情況下實現數據的便攜性。這項要求是在聯邦貿易委員會定於9月舉行的關於這一主題的研討會之前提出的。
Facebook隱私和公共政策經理比揚·馬德哈尼(Bijan Madhani)表示:“上一次我們試圖大規模開展這項工作時,我們讓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走上了歷史的舞台。我們希望確保自己非常清楚自己應當履行的義務。”
Facebook在2019年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支付了50億美元的和解金。原因是此前有用戶註冊了一個個性測驗應用程序,然後用戶和他們朋友的數據被轉移給第三方開發者,第三方開發者又將其轉交給了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違反了Facebook公司應當承擔的隱私義務。
Facebook公司在反壟斷和隱私問題上有時面臨相互矛盾的監管壓力。Facebook擁有超過30億用戶的龐大應用網絡,並藉助這些數據基礎成為了廣告業的巨頭。一直以來,Facebook都面臨著壟斷指控,而數據便攜性是一個潛在的解決方案。但隱私法要求Facebook在將數據轉移給第三方之前,必須得到用戶的明確同意,這往往又會鞏固該公司的市場地位。
Facebook正在進行的一個項目,允許用戶將他們的照片轉移到Google Photo上。馬德哈尼表示,Facebook一直在與其他公司討論類似的項目,但很難讓業界就基礎設施、格式以及應該傳輸的數據類型達成一致。對於照片的傳輸,Facebook是否應該包含日期、時間和地點,還是說這些信息的傳輸會超出用戶的預期?人們應該被允許傳輸那些已經被標記是為其他人拍攝的照片嗎?如果數據傳輸後發生了洩露,那麼是誰的錯?
Facebook在給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評論中要求,無論監管機構做出何種決定,都要遵守現有的法律,比如歐洲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